山西检察官进京抓女记者一案日前再次传出消息,涉嫌受贿的央视女记者李敏目前暂被羁押在山西省看守所,其律师周泽向新民网表示,他于12月11日、22日两次前往太原要求会见其当事人,但均未能见到李敏。
新民网24日从周泽处获悉,其12月11日、22日均未能会见李敏的原因在于:一方面,山西省看守所表示需要出具办案机关——杏花岭区检察院准予律师会见的文书;另一方面,杏花岭区检察院又表示律师会见当事人不需要他们的批准,因而未出具准予会见的文书。
周泽说,12月11日,他第一次前往山西省看守所会见李敏时,已经向值班警官提出异议,认为根据《律师法》规定,律师会见其当事人并不需要办案机关批准,只需凭“三证”,即律师执业证、律师事务所开具的会见被告人、犯罪嫌疑人专用介绍信和委托书,看守所就应该安排律师会见,但最终看守所方面未同意周泽会见李敏,杏花岭区检察院也坚持认为律师会见当事人不需要他们出具准予会见的文书。
“本人届时能否会见李敏还是未知之数。”周泽表示,12月22日的太原之行,他得到消息称李敏已被批捕,该案进入审查起诉阶段的时间“不会太慢”。
新民网记者24日致电杏花岭区检察院核实消息,办公室副主任李淑琳以无法核实记者身份为由拒绝采访。而山西省看守所方面则表示“我们是有纪律的”,随即挂断电话。(新民网赵倩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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