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水扁二度获释 特侦组今日向高院提抗告
台海网12月25日讯 陈水扁遭特侦组起诉后,台北地院日前再次裁定无保释放。特侦组24日撰写完成抗告书,最快今天下午向台湾高等法院提起抗告,并请高院自为裁定。
据台媒报道,特侦组12日依贪污、洗钱等罪起诉陈水扁等人后,案件移审法院,并向法院声请继续羁押陈水扁,但台北地院审理后当庭释放陈水扁。特侦组16日提起抗告,高院发回北院更裁,台北地院18日再度审理后,仍裁定当庭释放陈水扁。
特侦组已经完成抗告书的制作,陈云南将连夜校勘抗告书内容是否有遗漏或须更改之处。检方人士指出,抗告书校勘无误后,必须将抗告书送交“检察总长”陈聪明核阅,然后请台北地院转交高院,最快在25日下午完成抗告程序。
检方人士表示,特侦组在抗告书中仍认定陈水扁涉犯贪污治罪条例等罪,所犯为最轻本刑五年以上重罪,且有逃亡、串证之虞,并举多项例证叙述陈水扁有羁押必要。
检方人士说,特侦组认为案件目前已在审理中,高院若再度发回台北地院更裁,仍须由原合议庭审理,故请高院自为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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