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低成本”结束一段“孽缘”,他精心策划了一场“苦肉计”
请来哥们 半路劫走“分手费”
终审被判抢劫罪,领刑4年
金黔在线讯 记者昨日从六盘水市中院获悉六盘水一男子决意和恋爱中的女友分手,但不愿意支付150万港元的分手费。
2007年3月26日晚,六枝境内小田坝路段发生一起抢劫案,4名蒙面男子拦停一辆中华牌轿车后,持杀猪刀将轿车驾驶员邓招利撵下车,并取走车上一密码箱和邓的女友袁某的现金100元和一部手机。随即,邓向六盘水市公安局报警:称自己被人抢劫,抢走现金数百万元。
鉴于案情重大,警方立案调查,但民警在案件侦破中,发现受害人邓招利的供述疑云重重,似乎在刻意掩饰什么。最终,随着案情真相大白,一起“贼喊捉贼”的闹剧浮出水面。
据邓招利交待:他在六盘水市中心城区某娱乐场所做大堂经理期间,认识了黔西女孩袁某,双方互生好感恋爱。但之前的女友得知消息后,打来电话,让袁某与其分手,并称:若袁愿意,她可以给袁某150万港元的分手费。邓说:他之前的女友是香港居民,袁得到这个女孩的承诺后,很爽快答应了对方的要求。由此,邓认为,袁某爱的不是自己,而是“钱”,他暗下决心与其分手。
此时,袁催讨分手费,让他左右为难。他说:分手费可以支付,但必须当着香港女孩的面。于是,邓告诉袁:现在,这个香港女孩在贵阳,他希望当着香港女孩的面亲自把分手费交给袁,结束这段“孽缘”。
袁答应了,邀其母同行。临行之前,邓找到贾辉、张磊、申爽、翟培林等4人,告知他们:我开车去贵阳,车上有密码箱,里面装着数十万现金,你们可以把我给抢了。并称:演好这场戏,袁某母女就彻底死心了。
于是,3月26日夜,当场,贾辉4人不仅从车上抢走了密码箱,还顺手牵羊,抢走了袁某身上的100元现金和其母的一部手机。但贾辉等人也没想到,这场“闹剧”中,他们也被忽悠了。离开现场后,他们打开密码箱,发现里面的钞票全是“冥币”。
今年9月28日,六枝法院一审以抢劫罪判处被告人邓招利有期徒刑4年、处罚金3000元。12月4日,六盘水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维持了原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