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网讯 一起普通的交通事故,拖了1年之久,双方还在纠缠。为啥?因为肇事逃逸的司机,为公安局副局长开车。
这肇事车的身份也特殊,最早是公安局查扣的赃车,上交国库后“调拨”回来,变成了套牌车。
新乡公安驾黑车行凶?
11月2日,网友“真实shishi”在大河论坛发了一个帖子。
帖子中说,去年12月,新乡市60岁的郑贵青在新乡臧营桥头被一辆黑色桑塔纳2000撞飞出20多米,全身多处受伤。
据“真实shishi”介绍,事发后,新乡市相关部门隐瞒事故真相,做出与事实不符合的责任认定,并隐瞒肇事者的相关信息。
后受害者家属查明,肇事车是新乡市红旗公安局的公务车,且该车是“无保险、无证照、无年审”的套牌黑车。
肇事轿车司机弃车逃离
12月22日下午,本网记者见到了发帖人郑琦,他是事故一方郑贵青的儿子。
郑琦向记者出示了三份由新乡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事故处理大队出具的交通事故认定书。
前两份认定书的出具日期分别是今年1月16日和今年3月3日。这两份认定书的内容一样,都认定肇事车是套牌车,且发生事故时超速行驶,应负主要责任。
但今年10月15日同样是该机关关于此事出具的认定书,除了说明肇事车是套牌车,事发时超速行驶外,还说明肇事车使用人是新乡市公安局红旗分局外,并且事发后轿车司机弃车“逃离交通事故现场”。
在郑琦看来,虽然第三份责任书更贴近事实,但仍回避了一些重要事实,那就是肇事司机元某是酒后驾车或醉酒驾车。郑琦说他掌握有司机是喝完酒后开车的两份证言。
肇事车是套牌车
司机是公安局的雇佣司机非民警
12月23日下午,记者联系新乡市红旗区公安分局,该局办公室接电话的女工作人员说,元某是该局的雇佣司机,为该局一张姓副局长开车,并非民警。
红旗公安分局负责宣传的高华,在电话里承认肇事车辆是套牌车,事发时是元某公车私用,并非正常出车。元某是否还在该局工作,她不是很清楚。
随后,高华给记者发来了两份传真。一份是关于事故的情况说明(以下简称“情况说明”),一份是关于车辆调拨的请示文件和车辆上缴国库的收据。
肇事车原是赃车
上交国库后调拨但无调拨手续
“情况说明”说肇事车辆是红旗分局在2002年5月缴获的赃车,因机器号和车架号变更无法找到失主,红旗分局上缴国库后,财政部门又把该车拨付给红旗分局使用。
红旗公安分局认定事发后司机元某并未逃离,而是因为民警赶到后,他感到“头疼胸闷”乘出租车看病去了。
元某对第三份事故认定不服,已提请复议。对于元某是否是喝了酒后开车,“情况说明”中未有提及。
对于调拨后为何没有上牌而使用套牌,高华说当时经费紧张。且因为过去时间比较长,事故车辆的手续,现在没法找到调拨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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