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上午,被告人杨某在法庭上称:“阿秀偷了我3000元钱,不给我,我就想吓唬吓唬她。”
谈恋爱告吹 放礼花弹炸前女友家
案件今天开庭 被告人当庭认罪称只是想吓唬吓唬她
本报讯(记者李奎)“我认罪,希望法官对我从轻处罚。”涉嫌爆炸罪的山东来京男子杨某上午在平谷法院受审时说。
杨某被指控为了报复,竟然用礼花弹放在前女友家门口实施爆炸。
据了解,杨某与女孩阿秀(化名)曾是恋人。
2007年初,两人感情出现问题,阿秀从杨某的山东老家返回位于平谷的家中,并跟杨某分了手。
为了报复,2007年7月的一天,杨某从老家买了礼花弹(直径大约30厘米),乘坐长途汽车来到平谷。当晚杨某见阿秀家中有人,没敢动手,就捡了几块砖头,把阿秀家的玻璃砸坏后逃走。
半个月后,他又给阿秀打电话要钱,遭到拒绝后,他便再次来到阿秀家附近,趁着天黑将事先准备好的礼花弹放在阿秀家后门,点燃后就跑掉了,但很快被平谷警方缉拿归案。
杨某的辩护人说,礼花弹不是杨某自制的,而是购买的,他只是为了要回自己的3000元钱,吓唬吓唬阿秀,而且爆炸的对象只是阿秀家。
但公诉人立即反驳说,烟花、爆竹等均有杀伤力,系爆炸物。礼花弹的摆放方向不影响危害后果,阿秀家处于闹市,危害的对象均是不特定人群、公众的安全,杨某的行为已构成爆炸罪。
法院将择日对此案进行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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