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太原12月25日电 (任丽娜)继去年山西对环境治理好的城市开出200万元的奖励之后,今年山西加大奖励筹码,达到了1000万元。今日,山西省环保局副局长刘四龙在该局举办的新闻发布会上表示。
据刘四龙介绍,山西省政府近日出台了《环境污染治理考核及奖惩暂行办法》,《办法》规定,对大气综合污染指数排名第一且与上年相比环境空气质量保持稳定,完成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减排任务的政府给予300万元奖励,用于治理环境污染工作经费补助和对改善当地环境质量、实现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任务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的奖励,并给予1000万元环境保护能力建设奖励资金。
对与上年相比大气综合污染指数下降幅度排名第一的城市,给予100万元奖励和1000万元环境保护能力建设奖励资金。
有重奖必有严惩,对于环境质量差的城市,刘四龙称,山西将对区域环境空气质量最差的1个省辖市和排名后10位的10个县(市),区域环境空气质量退步最大的1个省辖市及区域环境空气质量退步幅度排名前10位的10个县(市),要进行通报批评、发警示牌,所在市、县(市)政府主要领导当年都不得参与评奖、评优,连续两年被省政府通报批评的,对政府主要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连续三年被省政府通报批评的,对政府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依照相关规定予以行政处分。
山西省环保局局长刘向东此前在接受媒体时表示,污染大省山西想要治理环境这一顽疾,必须要下猛药。也正如刘向东所言,在重奖之下,今年山西省的空气质量创下历史最好水平。由此,刘向东因环保工作表现突出,获得了全球公益慈善勋章和中华环境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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