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霍红、通讯员秦留志)未来4年里,全省农业籍户口农民在省内购买指定家电产品可获13%政府补贴。12月25日,记者从辽宁省政府新闻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了解到,为了拉动内需,扩大消费,改善农民生活,全省家电下乡推广活动全面展开。
从即日起至2012年11月30日,全省农业籍户口农民购买彩电、冰箱(含冰柜)、手机、洗衣机等四类产品时,可获商品销售价格13%的政府财政补贴。这些产品都是经过全国统一招标中标的产品,并在指定的销售网点内销售。纳入推广范围的四大类家电商品设定了最高销售限价,彩电为2000元、冰箱(含冰柜)2500元、手机1000元、洗衣机2000元,产品都有“财政部商务部家电下乡中标产品”字样及“家电下乡产品标识卡”。
在一个补贴周期内,每个农户每类产品最多可购一件,每户累计最多可购置四件。购买人自购买家电之日起3日后、30日内,携带所购商品的发票及复印件、户口簿及购买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补贴类家电产品专用标识卡及购买人粮食直补专用存折,到户口所在地乡(镇)财政所申报补贴。县级财政部门于购买人提出申请30个工作日内,将补贴资金直接划拨到购买人提供的存折账户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