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树养昨被省纪委移交检察机关处理
新快报讯 (记者 余亚莲 通讯员 粤纪宣) 根据群众举报,省纪委近日成立专案组,对韶关市原市委常委、市政法委书记、市公安局长叶树养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立案调查。鉴于叶树养涉嫌构成犯罪,昨天,省纪委将其移交检察机关处理,并拟于近期对其作出开除党籍处分。现已查明,叶树养任韶关市公安局长和新丰县县委书记期间,利用职权,为他人经营酒店和电子游戏机赌博提供保护,插手韶关社会治安视频监控系统二期工程、丰城镇政府改造及丰城花园等工程项目,帮助他人逃避刑事责任追究等,从中牟取私利、收受贿赂,涉案金额1000多万元。
此外,叶树养还利用节日大肆收受红包礼金,数额巨大。
据媒体之前报道,10月13日举行的韶关市人大常委会十五次会议决定,免去叶树养韶关市公安局局长职务。
韶关市新丰县人大常委会于今年10月7日罢免了叶树养的韶关市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
叶树养简历
1956年8月生于韶关新丰县。
1976年至2002年间,从村党支部书记开始,历任当地公社社委会副主任、区公所区长、县政法委书记、县长、县委书记等职,其中1998年12月起担任新丰县县委书记。
2002年12月,叶树养从新丰县委书记调任韶关市公安局党委书记。次年2月起被任命为韶关市公安局长、党委书记,随后任市委常委兼政法委书记等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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