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石家庄12月26日电 (记者王明浩)12月26日,三鹿问题奶粉系列刑事案中首批4起案件分别在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和无极县人民法院、赵县人民法院、行唐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公诉机关分别对6名被告人提出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和涉嫌生产、销售有毒食品罪的指控。
上午8时,张玉军、张彦章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案在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石家庄市人民检察院指控:2007年7月,被告人张玉军在明知三聚氰胺是化工产品,人不能食用,人一旦食用必然会对身体健康、生命安全造成严重损害的情况下,以三聚氰胺和麦芽糊精为原料,在河北曲周县河南疃镇第二疃村,研制出专供在原奶中添加、以提高原奶蛋白检测含量的含有三聚氰胺的混合物(“蛋白粉”)。2007年9月底,被告人张玉军将生产场所转移至山东济南市市中区党家庄村,购买了搅拌机、封口机等生产工具,以及编织袋及不干胶胶条,购进三聚氰胺、麦芽糊精,雇佣工人大批量生产含有三聚氰胺的混合物(“蛋白粉”)。2007年10月至2008年8月,被告人张玉军累计生产含有三聚氰胺的混合物(“蛋白粉”)775.6吨,并以每吨8000元至12000元不等的价格销售给被告人张彦章、黄瑞康(另案处理)、张树和(另案处理)、刘继安(另案处理)等人,累计销售600余吨,销售金额6832120元。
2007年7月至2008年8月,被告人张彦章在明知被告人张玉军生产的含有三聚氰胺的混合物(“蛋白粉”)属“三无”产品、人不能食用的情况下,将被告人张玉军生产的含有三聚氰胺的混合物(“蛋白粉”)每吨加价500元至2000元,销售给高俊杰(另案处理)、薛建忠(另案处理)、赵怀玉(另案处理)、黄瑞康(另案处理)、裴建柱(另案处理)等人,累计销售230余吨,销售金额3481840元。
在此期间,被告人张玉军、张彦章通过赵怀玉、黄瑞康等人将含有三聚氰胺的混合物(“蛋白粉”)分销到石家庄、唐山、邢台、张家口等地的奶厅(站),被某些奶厅(站)经营者添加到原奶中,销售给石家庄三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奶制品生产企业。三鹿集团等奶制品生产企业使用含有三聚氰胺混合物(“蛋白粉”)的原奶生产的婴幼儿奶粉等奶制品流入全国市场后,对广大消费者特别是婴幼儿的身体健康、生命安全造成了严重损害。国家投入巨资用于患病婴幼儿的检查和医疗救治、众多奶制品企业和奶农的正常生产、经营受到重大影响,经济损失巨大。
石家庄市人民检察院认为,被告人张玉军生产、销售含有三聚氰胺的混合物(“蛋白粉”),被告人张彦章销售含有三聚氰胺的混合物(“蛋白粉”),对广大消费者特别是婴幼儿的身体健康、生命安全造成了严重损害,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同日,无极县人民法院、赵县人民法院、行唐县人民法院分别开庭审理了张合社、张太珍,杨京敏以及谷国平生产、销售有毒食品3起案件,检察机关指控4名被告人购买含有三聚氰胺的混合物(“蛋白粉”),在明知该混合物为非食品原料、人不能食用的情况下,多次将其添加到原奶中并销售到石家庄三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处,非法获利,应当以生产、销售有毒食品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据了解,法院将择日对上述案件进行宣判。 (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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