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鹿奶粉系列案拉开庭审序幕
原董事长最高可判死刑
本报讯 记者/欧志葵 三鹿奶粉系列案昨天上午在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法院开庭审讯。其中,6名非法制售三聚氰胺者率先受审,他们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和涉嫌生产、销售有毒食品罪的指控。
6名嫌犯昨日分别过堂
据了解,首批刑案的6名犯罪嫌疑人包括张玉军、张彦章等,他们分别在石家庄市中级法院和无极、行唐、赵县县法院开庭审理。公诉机关分别对被告人提出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和涉嫌生产、销售有毒食品罪”的指控。
石家庄市人民检察院认为,被告人张玉军生产、销售含有三聚氰胺的混合物,被告人张彦章销售含有三聚氰胺的混合物,对广大消费者特别是婴幼儿的身体健康、生命安全造成了严重损害,应当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追究二人刑事责任。
同日,犯罪嫌疑人张合社、张太珍,杨京敏、谷国平涉嫌向原奶中添加含三聚氰胺混合物销售给三鹿集团的案件分别在河北省无极、赵县和行唐县法院开庭审理。公诉机关指控上述三案被告人犯生产、销售有毒食品罪。
据介绍,根据刑法规定,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是指故意以放火、决水、爆炸、投毒以外的并与之相当的危险方法,足以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犯本罪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刑法还规定,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是指违反我国食品卫生管理法规,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行为,最高同样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昨天,广东省卫生厅确认的首例三鹿奶粉“结石娃娃”张卓宇的代理律师陈北元表示,由于“结石娃娃”的诉讼暂都没有被受理,所以判决结果和索赔金额应没有直接关联。
三鹿原董事长月底受审
三鹿集团原董事长兼总经理、党委书记田文华也将在本月底接受审判。记者昨天获悉,石家庄市中级法院已发布公告称,将于12月31日上午公开审理三鹿集团及田文华等人,旁人届时可执证旁听。
据知情人士透露,田文华案件审理主要由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一庭负责审理,“三鹿集团涉嫌单位犯罪成为被告人,田文华等人则可能是作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而被起诉”。
据法律界人士介绍,田文华等人涉及的是“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根据《刑法》规定,“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构成该罪,可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50%以上2倍以下罚金。如果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患,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50%以上2倍以下罚金;致人死亡或者对人体健康造成特别严重危害的,最高可处死刑。”
另据《刑法》第150条,“单位犯前述相关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上述规定处罚。”
法律援助团吁建公募基金
三鹿奶粉系列案正式开审,尤其受因三聚氰胺致病消费者关注。
记者昨天获悉,受63名含三聚氰胺三鹿奶粉受害者的委托,“三聚氰胺奶粉受害者法律援助团”部分志愿律师再度发表声明呼吁,“在政府的统筹主导下建立全国性的奶粉受害者赔偿援助公募基金,逐步解决本次奶粉受害者赔偿及善后事宜”。
据了解,上月24日,三鹿奶粉事件受害者援助律师团已向三鹿集团送达《关于解决三鹿“三聚氰胺”奶粉受害者赔偿事宜的律师函》及《赔偿方案律师建议书》。12月8日,该律师团还向河北省高级法院提起民事赔偿诉讼,要求赔偿医疗费、护理费等人身损害支出、精神损害抚慰金。同时,他们还向石家庄市中级法院提起了对三鹿集团及其原负责人田文华的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请求,发出“应当立即接受我们已经提起的受害者损害赔偿诉讼程序。”
获悉“三鹿集团进入破产程序”后,该律师团呼吁,“应当立即接受我们已经提起的受害者损害赔偿诉讼程序,并最终在政府的统筹主导下建立全国性的奶粉受害者赔偿援助公募基金,逐步解决本次奶粉受害者赔偿及善后事宜。”
陈北元认为,如果没有具体赔偿方案就让奶粉受害人自行去登记债务将是最糟糕的一种状况。“三鹿集团净资产为-11.03亿元,而受害人高达20万,还有银行、供应商等着索赔,即使三鹿拍卖分得的钱也将是杯水车薪。”他说,人身伤害赔偿应该先于破产程序完成,受害人权益应该优先于所有商业债务的赔偿,因此政府部门出台赔偿方案将是受害人比较合理的获得保障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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