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08-12-28 03:57来源:山西新闻网 山西日报 进入论坛 手机读报
犯罪嫌疑人为同一人且已于爆炸中身亡
据新华社昆明12月27日电(记者李倩徐晓蕾)27日,昆明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杜敏通报:大量确凿证据证实,萨尔瓦多咖啡屋爆炸案和“7·21”公交车爆炸案均系犯罪嫌疑人李彦所为。
据杜敏介绍,2008年12月24日10时40分左右,昆明市五华区文化巷76号萨尔瓦多咖啡屋发生爆炸,一名男子在爆炸中受重伤,经确定伤者为云南省宣威市人李彦,2小时后李彦因伤势过重抢救无效死亡。
经对咖啡屋现场爆炸残留物进行检验鉴定为硝铵炸药,对爆炸装置残留物上发现提取的生物检材与死者DNA检材进行比对检验,结果认定同一,确定李彦就是萨尔瓦多咖啡屋爆炸案的嫌疑人。专案组经过调查,认定案发当时情况为:李彦从咖啡屋卫生间出门时,背挎于臀部包内的爆炸物意外发生爆炸,可以确定这不是一起针对咖啡屋内某一特定对象的爆炸案件。
专案组进一步查明犯罪嫌疑人李彦于2001年11月15日因犯抢劫罪、故意伤害罪、故意毁坏财物罪,被宣威市人民法院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9年。在宜良监狱服刑期间一直从事电工工作,减刑后于2006年5月30日刑满释放。2007年7月李彦在省外修筑公路期间曾负责炸药、雷管领取工作,其间利用工作之便截留了硝铵炸药和电雷管。
侦查技术人员在萨尔瓦多咖啡屋爆炸案现场勘查中发现爆炸装置残留物与公安机关正在侦办的2008年7月21日发生在昆明公交车爆炸案的残留物吻合,引爆方式相同;从李彦住处查获的相关痕迹物证也与“7·21”公交车爆炸案残留物相同,两案有重大关联。对此,专案组将两案并案侦查。经过将两案及李彦住所提取的生物检材进行检验,得出结论:第一,“7·21”公交车爆炸案和萨尔瓦多咖啡屋爆炸案爆炸装置残片上提取的生物检材以及李彦住处提取的生物检材与李彦的DNA检材认定同一;第二,萨尔瓦多咖啡屋爆炸案、“7·21”公交车爆炸现场提取的炸药、雷管、导线、包装物等物证与李彦住处查获的物品和成分完全相同,爆炸装置制作也完全一致。
7月21日,昆明市两辆54路公交车先后在潘家湾公交车站台和人民西路与昌源中路交叉口发生爆炸,共造成2名乘客死亡、14名乘客不同程度受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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