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北京12月27日电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就做好2009年元旦、春节期间的有关工作发出通知。
通知指出,认真做好元旦、春节期间各项工作,确保全国各族人民过一个欢乐、祥和、平安的节日,对于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应对国际国内环境重大挑战,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增长,推动党和国家事业实现新发展,以优异成绩迎接新中国成立60周年,具有重要意义。
通知强调,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扎实做好关心群众生产生活的各项工作,以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精神,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尤其要深入到困难群众中去,着力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
通知强调,要精心安排好节日期间群众的物质文化生活。要积极组织货源,丰富商品种类,增加服务项目,保持市场的繁荣和稳定,同时加大市场监管力度,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和欺行霸市等不法行为,尤其要严肃查处假冒伪劣商品向农村消费市场倾销的行为,切实维护城乡消费者利益。
通知要求,各级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要大力发扬艰苦奋斗和勤俭节约的精神,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自觉与广大人民群众同甘共苦。要认真执行中央有关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严禁用公款搞相互走访、相互送礼、相互宴请等拜年活动,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游山玩水和进行高消费娱乐活动,严禁收受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
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着力抓好安全生产,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落实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安全监管主体责任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节前集中开展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入排查煤矿、金属与非金属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交通运输、建筑施工、民爆器材、商贸服务、消防等重点行业和领域的事故隐患,有效遏制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