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前11个月,新疆49名县处级以上干部(其中厅局级干部2人)因贪污贿赂、渎职侵权被检察机关立案查处。这是12月27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检察院检察长哈斯木马木提在全疆检察工作会议上通报的。
今年,全区检察机关依法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1.7万余人,提起公诉2.1万余人,同比上升3.2%和3.9%;立案查处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案件610件653人,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7300余万元。
哈斯木马木提说,2009年全区检察机关重点依法严惩严重刑事犯罪,加大对黑恶势力犯罪、严重暴力犯罪、多发性侵财犯罪、涉众型经济犯罪和毒品犯罪的打击力度,坚决遏制严重刑事犯罪高发的势头。依法妥善处理流动人口犯罪以及经济纠纷引发的暴力讨债、绑架、哄抢等“民转刑”案件。依法打击严重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特别是金融、证券等领域的犯罪活动,集中查办城镇建设领域商业贿赂犯罪。(天山网-新疆都市报杨杰) (来源:天山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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