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沈阳12月29日电(记者范春生)辽宁省锦州市纪委、监察局日前通报,锦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柏长城、市金属材料总公司经理张铁华、原黑龙制药厂厂长朱德宝滥用职权、工作严重失职,给国家财产造成了重大损失。
经锦州市纪委常委会
议研究决定,给予这3名国企领导人开除党籍处分。
根据锦州市纪委、监察局查明的情况,柏长城任职期间,擅自决定将锦州热电总公司水泥厂(锦固公司入股单位)使用权下的国有划拨工业土地2万平方米转让给另一家公司;擅自决定将本公司的国有工业划拨土地1256.9平方米出售给他人;擅自决定减免张某某当年水泥生产线承包费用80万元;擅自决定将锦州热电总公司水泥厂使用权下的国有划拨工业土地作为借款的抵押物,造成法院依法将水泥厂5.2万余平方米国有划拨工业土地使用权转让给申请执行人;擅自决定将机加工车间对外租赁期限由5年延长至20年。
张铁华任职期间,因陈欠外地某公司货款,公司所属某块土地及地上物被市中级人民法院查封拍卖。张铁华在明知土地出让金应由受让方支付的情况下,却同意在法官韩某(已另案处理)的违法操作下,从拍卖款中向市收费管理处交纳了625万元土地出让金,给企业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张铁华在任职期间还私设小金库,将收入49万余元不入财务账,随意支出。
朱德宝任职期间,未认真核实就批准用曲玛多胶丸偿还他人借款,给企业造成5万元经济损失;擅自批准用曲玛多胶丸支付他人包裹费,给企业造成4.2万元经济损失;擅自用公款为自己办理了“国寿99鸿福两全保险”和“康宁终身保险”,并采取做假账、重复报销等手段,总计侵吞公款共2.7万多元。
柏长城、张铁华和朱德宝的上述行为,严重违反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有关规定。为此,锦州市纪委常委会议经研究决定,给予柏长城、张铁华和朱德宝开除党籍处分。
(责任编辑:王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