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晚报》12月4日刊登的《女娲的家到底在哪》引起了人们的广泛关注。
女娲既是传说中的远古氏族部落首领、“三皇”之一,也是一位创造大神。之所以这么说,其实有三层意思:第一,作为部落首领,女娲是人;第二,作为创造大神,女娲是神;第三,女娲既是人又是神,是由人而演化为神。
那么,作为人,女娲是一个人还是若干个人?我倾向于若干个人的说法,即女娲名号(或族号)传了若干世。其理由:
第一、由专家对考古发掘出的上万片人骨鉴定得知,远古时因生活条件差,病亡率极高,人们的平均年龄仅为34.3岁。女娲氏族也不会例外。而从其对后世产生的巨大影响来看,女娲一族不可能只传30多年,即一世就改换族称。
第二、女娲和伏羲有说是姐弟,有说是兄妹,也有说是夫妻,看来,女娲和伏羲,极有可能是两个可以通婚的氏族而并存于世。据《遁甲开山图》载,先后有大庭氏、柏皇氏、中央氏、栗陆氏、骊连氏、赫胥氏、尊庐氏、骀蚀氏等十五个氏族袭用伏羲的名号,也就是说伏羲至少传了十五世,与此相对应,女娲也不会少于十五世。
第三、目前学术界普遍同意将伏羲女娲的存世年代定在公元前5000年到公元前4000年,即距今7000年到6000年;而将炎帝黄帝的存世年代定在公元前3000年左右,即距今5000年左右,这也就是说,由伏羲女娲到炎帝黄帝之间至少隔了一千年,一般认为,伏羲女娲是炎帝黄帝的直系祖先。那么,如果伏羲女娲只是一世的话,与炎帝黄帝就相隔得太远了。
全国各地有女娲遗迹数十处甚至百余处,如女娲山、女娲谷、女娲洞、女娲庙等,影响较大的有陕西骊山、平利,甘肃天水,山西永济、万荣,河北涉县,河南沁阳、周口等地的女娲遗迹。从发展当地旅游、文化事业的角度出发,各地把女娲作为一种资源而争抢不已,甚至出现排他的倾向。而女娲多世说的确立,使各地的说法都有了“着落”,这些地方都有可能是女娲的家(故里),即女娲出生、居住、生活过的地方,只是这些女娲不是一个女娲而已。
至于,我同意“陕西骊山为女娲氏族最早居住地”的看法,是说,居住、活动在陕西骊山一带的女娲很有可能是第一世女娲,理由主要是:第一,骊山南麓有华胥氏陵,华胥氏是女娲氏的母亲,女儿一开始活动的区域一般不会离母亲太远;第二,骊山顶上有人祖庙,附近有娲氏谷、女娲堡等遗迹,祭祀女娲伏羲的民俗,如正月二十日的“补天补地节”、吃补天饼等由来已久;第三,骊山北麓有姜寨仰韶文化遗址,距今近7000年,和女娲氏族存世的时间基本吻合。
综合各种文献资料,可以认为,女娲氏族,大体上是由陕西骊山出发,一支向东迁徙,先后到达陕西潼关,山西永济、洪洞、寿阳、太原,河南汜水、西华、沁阳、登封、新密,山东任城、武梁等地;一支南迁,先后到达陕西平利,湖北公安、竹县、兴山,湖南长沙,四川彭山,广西都安、凌云等地;还有一支向西迁徙,到达甘肃天水等地。
庞 进 (来源:西安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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