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认为购买笔记本电脑时被销售人员“忽悠”,购买一款对方推荐的笔记本电脑比网上报价贵了4000元。徐先生以销售商存在价格欺诈为由,将景程华瑞(北京)科技有限公司告上法庭,要求双倍赔偿。记者上午获悉,该案经海淀法院审理,认为景程公司存在欺诈,判决其为徐先生办理退货,并双倍返还货款2万元。
今年4月7日,徐先生来到被告景程华瑞(北京)科技有限公司欲购买一款索尼笔记本电脑,经协商双方以1万元价格成交。付款后,工作人员开始为他调试机器,结果笔记本电脑出现各种故障。于是工作人员以该款机型质量不佳为由,向他推荐了一款同等价格的华硕笔记本电脑,同时保证该款机型配置、性能索尼机型相当。
于是,徐先生选择了工作人员推荐的产品。但购买后他通过上网查询却发现,该款机型报价仅为5900元。徐先生认为,景程公司的行为已构成欺诈,因此起诉要求退货,并双倍返还货款2万元。但景程公司表示,他们在销售电脑过程中,已向徐先生充分、如实地履行了告知义务,徐先生在其他商家所查询的价格应无约束力。
庭审中,徐先生请出一位证人到庭作证,以证实自己购机的过程及在网上查询电脑价格的情况。此外,还有4位证人到庭证实,他们均曾到景程公司购买电脑,且经历了与徐先生相同的购机过程。根据4位证人所述,电脑价格差异在1800元至2200元之间。据悉,这4位证人是徐先生发现自己上当受骗后,在网上发帖而联系上的。
法院审理后认为,根据徐先生及4位证人所陈述的各自的购机过程可以确定,在今年4月至8月间,包括徐先生及4位证人在内,出现了5次过程完全相同的购机问题。特别是其中两名证人所反映的问题:王某提出购买的电脑品牌是“惠普6515b”,景程的销售人在试机后向王某介绍该款电脑存在质量问题,并向其推荐“戴尔500”型电脑;而王某某在3天之后到景程公司购买Acer4920G型电脑,景程的销售人员在试机后向王某某介绍该款电脑存在质量问题,但向其推荐的品牌却是“惠普6515b”。两个销售行为间存在明显的矛盾之处。因此法院认为,景程公司的销售行为存在欺诈。
宣判后,景程公司已提起上诉。
法官提醒:检测之后再交钱 法官表示,这类案件有一个共同特点,就是消费者先交钱,然后再试真机,然而问题往往发生在试机过程中,但此时由于消费者已经交完钱,主动权已经不在消费者手中。因此法官提醒,购买产品前要对产品事先有所了解,不要轻易相信别人的“忽悠”,要在真机检测没有问题后再交钱。(记者张蕾) (来源:北京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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