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刘杰) 房东将厕所改造成卧室出租,因无取暖设施,房客自购煤炉取暖,结果意外煤气中毒身亡。记者昨天获悉,朝阳法院一审认定房东担责10%,需赔偿死者家属5万余元。
去年年初,马先生租了位于朝阳区农光里的一间卧室,房东是安某。
这间卧室原来是筒子楼的厕所,后被改造成了卧室出租,屋内没有暖气等取暖设施。去年冬天,马先生自己买来煤炉取暖,结果在11月26日因煤气中毒身亡。
马先生的家人将安某诉至法院索赔近50万元,他们认为安某将厕所改造成卧室出租,是导致马先生死亡的主要原因。
安某认为自己没有责任,不同意赔偿。他说这间卧室虽然没有暖气,但有通风斗。在出租前,他已经告知马先生取暖不能用煤炉,已尽到了责任。此外,马先生购买的煤炉是“三无”产品,他自己没有注意才是导致身亡的主要原因。
法庭审理后认为,马先生作为完全行为能力人,对自己生火取暖的危险性应该有一定认知,且应该及时检查煤炉烟道以保持通风,判决他自行承担主要责任。安某作为房东,已经与派出所签订了《租赁房屋治安责任保证书》,虽然他已经尽到基本的告知义务,但他把这间没有暖气的卧室出租,且明知马先生可能会使用煤炉,却没有定期对房屋进行检查,因此需承担相应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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