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消息三鹿系列案件中最重要的案件明日开庭——三鹿集团及其董事长田文华等多个被告将被提起公诉,但被告律师认为,三鹿集团并非“主动”添加三聚氰胺。
据记者昨日获得的一份关于三鹿案件的《河北省石家庄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副本显示,被告单位为石家庄三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该公司原董事长田文华、该公司原副总经理王玉良、该公司原副总经理杭志奇、公司奶事业部原总经理吴聚生。
据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门口的公告,12月31日8:00,在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大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三鹿及田文华等生产、销售伪劣产品一案,届时可持旁听证旁听。
一位要求匿名的被告辩护律师接受采访时表示,将主要从三鹿集团“被动卷入”角度辩护,认为被告没有主动添加行为。该律师表示,田文华是否判死刑将看当天法庭调查的情况。
起诉书显示 被告涉嫌“三宗罪”
1.检出三聚氰胺知情不报
2007年12月以来,被告单位三鹿集团陆续收到消费者投诉,反映有婴幼儿食用该集团产品后尿液出现红色沉淀物等症状。2008年5月17日,三鹿客户服务部向田文华等领导层汇报投诉情况。8月1日,河北省检疫部门报告显示,送检的16个批次奶粉样品中15个批次涉“毒”。之后三鹿决定:暂时封存仓库产品和停止产品出库;以换货形式换回市场上含有三聚氰胺的产品。三鹿在明知产品含有三聚氰胺的情况下,并没有停止产销。
2.自定三聚氰胺出厂标准
在对库存产品进行检测后,三鹿集团8月13日再次开会决定,库存产品三聚氰胺含量10mg/kg以下的可以出厂销售,含量10mg/kg以上的暂时封存,并调剂三聚氰胺含量20mg/kg左右的产品换回三聚氰胺含量更大的产品,并逐步将含有三聚氰胺的产品通过调换撤出市场。
3.受污染原奶继续加工
8月4日,被告人吴聚生(公司奶事业部原总经理)根据指示,向原奶经营有关管理人员提出,各奶户送往加工三厂用于奶粉生产的原奶如拒收,可以将这些原奶调剂其他配送中心,再由这两个配送中心向三鹿集团下属的其他企业配送。据查,这些原奶与其他原奶混合后进入了加工程序,分别生产了原味酸奶、益生菌酸奶等含有三聚氰胺的液态奶。
(责任编辑:guoqia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