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新港海关旅检现场近日在一名法国籍旅客的出境安检物品中查获各朝代古钱币共160枚。经文物部门鉴定,该批钱币均为禁止出境文物。而今年以来,天津海关已查获禁止出境文物近三千件,与去年同期相比增长了50余倍。这些文物以我国历代钱币、家具、木器、石雕、书籍为主,涉及范围上起商代、秦、汉,下至明、清及民国。到底是什么原因导致文物走私骤增?记者今天从天津海关“寻”到了答案。
“奥运”助推“中国元素”流行 文物是人类宝贵的历史文化遗产,是在人类活动中遗留下来的并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物品,属国家不可再生的文化资源。
“今年天津海关查获文物数量大幅增长的一大原因就是奥运会的召开,使得全球流行"中国元素",推高了欧美日韩各国近年来流行收藏中国家具、字画及瓷器等工艺品的风潮,导致价格节节攀升,高额"利润"吸引了不少违法分子。”天津海关关员公丕钰告诉记者。
此外,从2007年9月开始,国家为加大文物保护力度,扩大了禁止出境文物范围,规定凡是1911年以前的文物、1949年以前的重要文物和1966年以前少数民族地区重要文物一律禁止出境。而今年以来,为保证奥运安保工作顺利完成,海关加大查验力度,包括文物在内的各类违禁品查获数量均有不同程度的提高。
据了解,文物走私分子一般采用夹带、伪报品名等手法走私文物,在向海关申报过程中模糊概念,把仿制文物、一般工艺品混杂在一起装运,以图逃脱海关查验。
文物市场监管体制缺损 “目前,国内非法文物交易屡禁不止,文物市场监管仍存在盲点。”天津海关有关负责人表示,特别是由于天津口岸地理位置特殊,周围有北京潘家园、天津沈阳道等旧物交易市场,河北省境内也分布着大量旧物翻新或制作旧仿制品的小作坊,故天津口岸成为文物走私分子重点选择的通道。
而由于文物市场监管中存在的体制缺损和政策漏洞,更进一步给了走私者以可乘之机。从体制上看,一方面相对于庞大的集市式民间文物市场,监管力量严重不足。特别是在文物拍卖市场的监管上,更存在着体制上的严重缺陷,一些地方文物拍卖监管机构和拍卖企业存在着“姻亲”和利益共同体关系,不少拍卖企业的主要经营人员来自国家文物管理部门,一些在职或退休的文物管理干部和文物专家被聘为拍卖企业的顾问;甚至少数文物管理部门和拍卖企业“一套人马两块牌子”,使得国家对文物拍卖活动的监管形同虚设。至于文物商店,多因属文物管理部门开办,少数经营者便借经营之便,浑水摸鱼,往往是今天的赃物就会成为明天文物市场上的“合法”商品。
“家传”与国有文物难以区分 据有关文物专家介绍,在法律上,文物走私者同样有隙可乘。2002年10月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确立了公民个人拥有和流通文物的合法性,比如家传的、购买的、和别人交换的文物。只要不是国有文物和珍贵文物,公民合法拥有的文物都可以流通,流通方式则有交换或通过国有文物商店及拍卖行进行买卖。但是,如何区分家传文物与出土文物?文物法规定,出土文物一律属于国家所有,不允许民间买卖。但现实是,出土文物往往私下以各种途径进入流通领域,除非执法部门能及时查获,否则很难正确区分家传文物与出土文物。
此外,根据文物保护法规定,拍卖企业在拍卖文物前,必须对文物进行鉴定,并确认所拍卖文物的来源合法,同时报省级以上文物行政部门审核备案。但是在实际操作中,真正严格执行这项规定的并不多,而且就算拍卖行严格履行职责,要准确确定所拍卖文物的来源也有很大的困难,所以许多本来禁止流通的文物,就有可能经过貌似合法的拍卖形式,得以洗黑为白,并最终逃脱海关的检查,流失到国外。
本报北京12月29日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