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12月30日电 陈水扁29日第三度面临被羁押的命运,但仍然表现出律师灵活答辩的一面,对检方起诉他的四大罪状,全部否认。面对检方的指控,他说“我欲哭无泪,我30年来的从政之道,只碰选举钱,红包、工程我一概不碰。
说我是重大犯罪,与事实不符。”
据台湾《中国时报》报道,陈水扁说,机要费他全部用于公务,包括办理六项机密“外交”、九项政经支出,总额超过1.2亿元,大于起诉认定贪污的1.1亿元;马英九特别费案,法官以“支出大于收入”判无罪,他的机要费也应无罪。
对于检方指控他利用龙潭购地弊案、南港展览案贪污,陈水扁重申,重大财经事项不属于“总统”职权,是行政部门职权,不是他的的职权。
提起南港展览馆案,他称完全不知情,何况余政宪、蔡铭哲两人说法也前后不一,且他们都只提到吴淑珍,完全没提到他。他说“不能因为关心台当局施政,就被视为利用职权收贿,我被起诉,实在令我欲哭无泪。”
陈水扁说,包括机要费、龙潭案、南港展览馆三案,他没有犯罪,也无犯罪所得,仅在今年年初经由妻子吴淑珍告知,才知道有海外资产被冻结。
陈水扁第一次陈述时,连讲50分钟后,蔡守训问陈水扁“所以检察官起诉的事实,你都不认罪?”陈水扁答称“对”。 (来源:人民网-台湾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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