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GDP”考核是否该“退休”
胡 蓉
近日,在全国人大常委会分组审议统计法修订草案时,吴晓灵委员提出这样一个建议:取消地方政府GDP的统计,地方政府只对卫生、教育、就业、环保这些硬性指标负责。
取消地方政府的GDP指标统计,并不是取消政绩考核中的经济指标,而是要代之以更科学、更全面的考核指标。经济发展的内涵是非常丰富的,GDP仅仅是其指标之一。在看GDP的增长速度的同时,我们还要看发展是否牺牲了环境,是否充分利用了资源,劳工权益是否得到保障,人民群众到底得到多少实惠,等等。因此,“唯GDP论政绩”必然派生出这样的弊端:地方政府追求GDP增长的冲动难以抑制,环境保护、资源的利用率以及民生福利都被置于次要地位考虑,甚至出现数字造假现象。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促进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的科学发展观,就是在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后,针对新问题和新矛盾、为适应新的发展要求提出来的指导思想。
说到底,GDP的增长不是目标,只是发展的工具和手段。现在,指导思想变了,目标变了,工具和手段也应当与时俱进,继续“以GDP论英雄”不能帮助我们有效实现新的目标,要调动各级地方政府朝着新的目标努力,调整考核标准是势所必然,取消地方GDP的统计也就顺理成章。
事实上,一些地方政府已根据各自实际情况进行了探索,比如深圳,推出“民生净福利指标体系”作为政府工作的“指挥棒”,这意味着深圳市政府已经摆脱了对GDP的非理性追逐。深圳的实践证明,有“舍”才有“得”,放慢一些经济发展的速度,换来的是更稳健的步伐和更有质量的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