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驻台记者 翁之光
本报台北专电 昨天有媒体报道,在羁押庭中检察官林嚞慧指出陈致中夫妇递状打算“认罪协商”,特侦组主任陈云南30日上午证实,确实在12月18日收到诉状,外界误会为“认罪协商”,其实陈致中是“只协商”、“不认罪”;特侦组预备传讯陈致中、黄睿靓到案说明,并试图缉赃。
陈致中出手递状 为显“扁家有善意” 特侦组12月12日起诉陈水扁后,台北地院审判长周占春裁定无保释放陈水扁,特侦组展开抗告,台湾“高院”发回更裁后,陈致中与周占春定下12月18日开庭的同一天,将状子递进特侦组。
扁家被查出藏在国泰世华银行金库的7.4亿元,有1.7亿元被特侦组掌握流向,但仍有5.7亿元下落不明。据了解,陈致中在诉状中表示,愿意配合检方说明这5.7亿元的流向,但未附查证线索给检察官参考。
检方分析,陈水扁被羁押后获释,由陈致中出手、递状,应是设下让周占春法官不要羁押陈水扁的陷阱,预备制造议题,在法庭中和检察官争执。而陈致中毫无说明现金流向的诚意,他递状是防止父亲再被羁押的假动作,“一种诉讼策略而已”,目的则是让人觉得“扁家有善意”,不让法官再次押陈水扁。
特侦组29日上午在押扁案会议中,曾有检察官提及此点,果然陈水扁昨天在更裁庭中爆料这一段秘密,陈水扁还将之解读为“检察官刻意不查,留作羁押他之用”,借以凸显检察官声押的不正当性。不过,检方随即出招反应,戳破扁家诉讼策略。
“协商而不认罪”陈致中白日梦 台联合网昨日刊文指出,协商而不认罪,也只有扁家想得出这种天真而又无耻的招数。这样的招数,倘若是用来对付逼债的地下钱庄,倒也不失高明干脆,亦是主客两得其便;然而,以此用在刑事侦查诉讼,则无异于公然行贿。
文章说,扁家这种招数,无非意在“罪证确凿”之余“保住”两样:一是尚未曝光的巨款,一是陈致中夫妻。然而,扁家与陈致中做的是白日梦!台湾的司法检审,再不济,对于这种罪证确凿的刑案,也不会接受“协商而不认罪”。扁家以为释出一点小饵就可保住庞大的赃款、免除牢狱之灾,这是行不通的!
(责任编辑:徐永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