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12月31日电 陈水扁子媳陈致中夫妇向检方提出协商,引发外界对于扁珍两人是否知情的猜测。陈致中委任律师林志豪30日表示,这件案子在扁家人之间有利益冲突,也因此有些人的利益要牺牲,这是扁家人讨论过后才做此决定的。
与民进党亲近的法界人士分析,这是虎毒不食子,意在与吴淑珍切割力保陈致中,对陈水扁本身影响不大。
据台湾《中国时报》报道,扁办幕僚也表示,此系吴淑珍要子媳两人18日已就5.7亿元部分主动向检方表达要说明。他们分析,陈报状谈论的案情主要影响的是吴淑珍部分,与陈水扁是否涉及贪渎的案情并无关联。
至于这是否代表扁家人已经认罪了?林志豪表示,依法定程序,在检方提起公诉后,陈致中夫妇两人本来就提出协商,但是协商成了才有认罪,因此,目前并无所谓认不认罪的问题。特侦组主任陈云南表示,陈致中夫妇仅要求协商,并未认罪。
林志豪表示,陈、黄两人是在12月16日主动与检方联络,表明愿意就汇款海外7.4亿,已遭检方提起公诉部分协商,签署转帐同意书,并就台湾的5.7亿部分说明。后来在特侦组要求下,于18日下午提出陈报状,说明款项流向,但至此检方就没有下文。
林志豪更说到,起诉前,特侦组曾要求陈致中夫妇二人签署包括瑞士等海外7.4亿元的转帐同意书,当时陈致中向检方表明,愿意配合,也同意钱拿回来,但不能间接直接认为是认罪,因此两人未签下转帐同意书,但表示同意以侦讯笔录视为同意书,不会提出异议,让检方请求瑞士解冻相关账户,把相关款项汇回台湾指定账户。不料,瑞士方面为认为该笔录不一定出于自由意志下陈诉,最后瑞士银行不接受此替代方案。
林志豪更表示,特侦组在12日前一、两天都还和他的当事人商量有关签署转帐同意书事宜,哪知特侦组突然就在12日把两人也一并起诉了,更在起诉书中指明两人就将资产汇回台湾一事不配合,且对双方协商过程只字未提。
据了解,在陈报状中,陈致中和黄睿靓说明两人名下美国账户情况,日本并无两人账户和5亿多元情形,但18日下午递出陈报状后,检方至此没有下文,所以目前协商程序尚未启动。 (来源:人民网-台湾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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