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洲留学生在汉撞人逃逸
英汉双语审理 , 肇事者查尔斯法庭几度流泪求情,一群外国人旁听
法眼聚焦
【庭审直击】一群洋学生来旁听
【庭审焦点】 语言不通,被告不断重复被告几度哽咽落泪
【话题延伸】 盛某死因是什么?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晨报讯 (记者李冀 实习生王钦钦 董珅) 昨日,武汉首起外国留学生涉嫌交通肇事案在市中院开庭。
武汉检方的公诉书称,2008年8月16日凌晨5时许,今年28岁的查尔斯在一酒吧饮酒后,明知自己没驾照仍骑着无牌轻骑摩托车,搭载一名同学返回华中科技大学。行至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山大道某医院门前人行横道时,恰逢行人盛某在过人行横道。查尔斯未按规定让行,反将盛某撞倒受伤。见撞伤别人,查尔斯没有报警也没有抢救伤者,而是载着同学逃离现场。当日,查尔斯被抓获归案。同年8月28日,盛某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检方认为,查尔斯违反交管法规,致一人死亡,并在交通肇事后逃逸,应以交通肇事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对于检方指控的犯罪事实,查尔斯供认不讳,当庭认罪。
庭审现场,被告查尔斯的留学生同学来了十多个,对法庭审理表现出极大的关注。他们目不转睛地盯着控辩双方的表现,很认真很安静,但很兴奋,毕竟他们是第一次上中国法庭,一切都很新鲜。
和这些洋学生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受害方盛某的女儿表情平淡地坐着听法庭的审理。
语言不通,被告不断重复
庭审过程用英汉双语进行。“Pardon?Pardon?(请再说一遍好吗?)”,由于口音不同,法庭上,经常可以听到法院特请的翻译员要求查尔斯重复陈述内容,并放慢陈述语速。
主审女法官也在反复询问、核实翻译员所翻译的内容。
查尔斯的女辩护律师英语较流利,和查尔斯交流自如,并多次协助法庭翻译员解释查尔斯的话语。
被告几度哽咽落泪
庭审中,查尔斯称当时撞倒盛某后,因心中害怕,且不知报警号码,又不会说中文,所以没有对盛某做出解释,而骑车逃跑。
提到自己在卢旺达的家庭就掩面而泣,查尔斯说家中父母有6个子女,4个哥哥均战亡,父亲也是一位失聪的残疾人,如今母亲也已年迈,自己还有一个不满2岁的孩子,他将自己的奖学金一半用于生活,一半寄回家补贴家用,对于死者家属提出的16万余元的民事赔偿,查尔斯表示愿意向朋友筹钱赔偿。
在最后的陈述中,查尔斯几度哽咽落泪,他说对死者家属造成的伤害表示很抱歉,希望得到原谅,希望法院能够给他继续学习的机会。
【庭审焦点】 盛某死因是什么?
辩护律师:死者盛某经武汉大学人民医院鉴定并无当场死亡,入院12天后才因颅脑损伤而死亡。盛某已78周岁,年老体衰,其家属并未在开颅手术通知书上签字同意,最终导致其未能得到及时救治而死亡。因此,此案为多因一果。且查尔斯为中非合作项目选定的研究生,无犯罪前科。希望法院能全面考虑,给其重新做人的机会。
公诉方:根据法医对死者盛某做出的鉴定,其因腿部骨折,倒地后颅脑损伤,数天后死亡。如果查尔斯竭力赔偿,并得到死者家属谅解后,根据法律会考虑对其从轻处罚。
【话题延伸】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不少人或许都有这样的疑问,外国人在中国犯法,是否受中国法律制裁?会不会有“优惠”政策?就此湖北忠三律师事务所律师张国振给出了回答。
根据《刑法》和《刑事诉讼法》及其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无论是哪个国家的人,只要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土范围内,触犯中国法律,就将受到法律制裁,对任何人都没有所谓的“优惠”政策。在法律面前,任何嫌疑人从抓获到最终定性判刑,都是平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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