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太原12月31日电(记者 伍彧彧)12月30日,山西16家财产保险公司签订《山西省保险行业机动车辆保险“见费出单”自律公约》,从2009年1月1日起各财产保险公司实行“见费出单”管理制度试运行。
凡购买机动车辆保险的客户只有将全部车险保费交给保险公司后才能拿到保单,保险合同正式生效。
山西省保监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实行“见费出单”制度后,保险公司会委托银行收取保费,客户只需凭任意一家银行的银联卡,就能在全省范围内的各家财产保险经营网点和具有合法代理资格的代理网点上,刷卡购买机动车辆保险,保险公司的出单系统,在获得银联公司返回的缴费成功信息后,会自动生成保单。该《自律公约》也明确表明,投保人缴纳的保费,只能缴入保险公司收入账户。
《自律公约》要求,凡在山西省境内经营机动车辆保险业务的省级保险公司,必须签订本《自律公约》。各签约公司按约定缴纳自律保证金,由山西省保险行业协会开设专用账户,用于违约后的自律惩戒罚款。“见费出单”管理制度的实施将加强对我省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及商业机动车保险的监管,保证客户缴纳的保费能及时、足额入账,增加保险消费的透明度,切实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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