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审历时逾14小时结束,三鹿集团诉讼代表人再次表示道歉
据新华社电2008年12月31日上午8时,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三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田文华、王玉良、杭志奇、吴聚生等四名原三鹿集团高级管理人员被控生产、销售伪劣产品案开庭审理。
此次审理的被告人有作为单位犯罪被告的石家庄市三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诉讼代表人为三鹿集团工会主席冉伟光),以及原三鹿集团董事长田文华、原三鹿集团副总经理王玉良、原三鹿集团副总经理杭志奇、原三鹿集团奶源事业部经理吴聚生。
据公诉机关指控,2007年12月以来,被告单位三鹿集团陆续收到消费者投诉,反映有部分婴幼儿食用该集团生产的婴幼儿系列奶粉后尿液中出现红色沉淀物等症状。2008年5月17日,三鹿集团客户服务部书面向被告人田文华、王玉良等集团领导班子成员通报此类投诉的有关情况。
三鹿集团在明知其婴幼儿系列奶粉中含有三聚氰胺的情况下,并没有停止奶粉的生产、销售。
被告单位三鹿集团生产的含有三聚氰胺的婴幼儿奶粉等奶制品流入全国市场后,对广大消费者特别是婴幼儿的身体健康、生命安全造成了严重损害。国家投入巨额资金用于患病婴幼儿的检查和医疗救治,众多奶制品企业和奶农的正常生产、经营受到重大影响,经济损失巨大。
石家庄市人民检察院认为,被告单位三鹿集团生产、销售含有三聚氰胺的奶制品,被告人田文华、王玉良、杭志奇、吴聚生分别对生产、销售含有三聚氰胺的婴幼儿配方奶粉、液态奶制品负有直接责任,是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应当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庭审历时超过14小时,到晚上10时10分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