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广州1月1日电(记者邓圩)年末岁初,又到了欠薪高发期,广东省采取多项举措大力打击欠薪逃薪行为,确保劳动者“劳有所得”。前3季度为70.18万名劳动者追回工资等待遇10.82亿元。
据了解,广东省已部署从2008年12月22日至2009年1月22日元旦、春节“两节”期间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企业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活。
重点检查建筑施工企业、劳动密集型和外向型企业,以及曾经发生过劳动保障违法行为和近期列入欠薪重点监控的企业进行检查。
劳动部门继续加强劳动监察日常巡查和调查摸底,严格执行企业倒闭引发群体性事件即时报告制度和欠薪报告制度,有效预防和减少倒闭企业或欠薪逃匿引发群体性事件的发生。劳动部门还与人民银行广州分行联合下发《关于共享劳动保障违法信息的通知》,及时将企业工资支付、使用童工和社会保障等方面的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纳入企业征信系统;大力推行在劳动密集型企业和出口外向型企业通过银行向职工支付工资情况,建立银行工资支付系统。
发现欠薪引发的群体性事件时,劳动部门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坚持优先解决员工工资,优先办理和支付员工社保待遇,优先申请财产保全措施,保障倒闭企业职工在领取欠薪期间的基本生活。对恶意欠薪逃匿、触犯刑律的不法企业经营者,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遏制恶意欠薪违法行为。同时探索建立粤港澳协作执法机制,对在粤恶意欠薪逃匿的港澳经营者,可通过港澳媒体公告或委托当地劳工执法机构送达法律文书,实行跨地区协助执行,督促港澳欠薪逃匿者尽快回企业所在地解决欠薪和接受处理,联手打击恶意欠薪逃匿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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