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承德电(记者陈宝云) 近日,滦平县的张俭等5户农民找到记者称,他们今年上半年在一处工地干完活后,一直在讨要自己的工资,由于劳动部门一直没有受理,至今没有结果。
部门推诿,13万元工资难要 张俭告诉记者,2008年3月28日,经人介绍,他们5家有空压机的村民,到滦河至周营子22万双回电力架线工程工地负责做用空压机给塔基打眼松动的工作。
据张俭介绍,他们的工作到6月2日结束。但直到现在,张俭等5家村民仍未领取到应得的大约13万多元的工资。
“快过年了,跟我干活的人经常到家里问什么时候能把工钱发了,大家都等着过年呢。”为了讨回这些工资,他们先后找到了滦平县劳动部门和承德市开发区劳动部门。“工程属于承德市东飞建筑电力设备安装工程有限公司,这家公司在承德市开发区,而我们干活的地方在滦平县。”张俭说,滦平县劳动部门了解情况后,让他们找开发区劳动部门,而开发区劳动部门又把事情推回滦平县。12月30日,张俭等人告诉记者,两地的劳动部门仍未受理他们的案件。
与此同时,2008年7月16日,这几位村民分别将东飞公司和带他们干活的孙国华告上了法庭。“法院说不能受理,因为没有劳动部门的仲裁。”12月29日,记者采访了孙国华。孙国华称,他只是负责介绍张俭等到工地干活,自己并不负责支付他们的工资。
而东飞公司的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他们并不认识张俭等人,该公司早已把所有费用支付给了孙国华。对于村民被拖欠工资一事,该工作人员称,他们已经到法院起诉了孙国华。
该案刚被滦平劳动部门受理 12月30日,承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仲裁科的马科长告诉记者,她对此事也有所了解。按照相关规定,合同发生地和有用工资质的公司所在地的劳动部门都有权受理此类案件。“但这两地劳动部门,各有各的原因,都没有受理。”马科长说,他们已向省劳动部门做了请示,希望对管辖权做个明确,争取早日受理该案。
马科长提醒广大农民工,在遇到劳动部门拒绝受理的情况时,一定要让劳动部门出具书面文件,说出不受理的理由,“这也是一种制约。”另外,马科长告诉记者,根据国家的相关规定,有关工资的案件,法院可以直接立案。
12月31日,马科长告诉记者,目前滦平县劳动部门已经受理此案。
永年第五中学何时付我工钱? 情况反映:日前,记者接到邯郸市永年县中天塑钢厂工人的反映,他们于2008年7月份为永年县第五中学进行教学楼塑钢门窗改造,并于当年8月交付使用,但时至今日工人工资和工程款7万余元第五中学一分未付,虽经塑钢厂领导和工人的数次讨要,第五中学一直无动于衷,致使该厂数十名工人面临无钱过年、企业无法正常经营的境地。
记者了解:记者随即与永年县教育局和第五中学取得了联系,第五中学校长王翔云告诉记者,他不久前才到第五中学就任,对该工程还不太了解。王校长表示,将立即与中天塑钢厂联系,协商解决此事。
记者发稿时,中天塑钢厂已经与校方进行了沟通。
(本报记者郑建军)
(责任编辑:陈天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