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兰州1月2日电(记者连振祥)记者从甘肃省经济委员会获悉,由于加强了节能减排工作的督察和考评,大力淘汰落后产能,甘肃省完成了2008年确定的节能减排目标。
由于“十一五”的前两年没有完成节能减排任务,2008年甘肃省确定了节能4.5%、减排2%的目标。
为了完成这一目标,过去的一年,甘肃省组织实施了石化、有色冶金、建材、轻工、纺织等五个节能减排方案,对42户年耗能10万吨标准煤以上的企业进行了能源审计。据了解,仅在2008年前三季度,全省14个市州就有13个市州万元GDP能耗下降4.5%以上,国家重点监控的14户企业中有10户企业节能量达到了进度要求。
甘肃省还积极进行节能减排项目建设,实施了金川公司一期回转窑烟气治理和西固热电厂、永昌电厂“上大压小”等一批节能减排项目,2008年共有77个节能项目列入国家计划,项目完成后每年累计可实现节能量206万吨标准煤,对甘肃“十一五”节能任务完成的贡献率超过20%。
另外,甘肃省大力淘汰落后产能,2008年淘汰了17户铁合金企业3.3万吨、5户钢铁企业20万吨的落后产能,累计淘汰造纸、水泥、铁合金等落后产能110万吨。
甘肃省省长徐守盛说,这些措施的实施使2008年甘肃省全省万元GDP能耗下降了4.5%,削减二氧化硫排放7.43万吨、化学需氧量排放1.35万吨,均完成了年度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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