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广网北京1月3日消息 为进一步搞活流通、扩大消费,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发出通知,要求全国各级部门采取20条措施,夯实商品流通基础。
具体措施包括:继续推进“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加快完善农产品流通网络;完善农业生产资料流通体系;全面推进家电下乡工作。
进一步完善城市社区便民服务设施;促进城市耐用品消费升级换代;积极促进汽车消费。
健全居民生活必需品储备机制;切实增强市场应急调控能力。
培育大型流通企业集团;支持中小商贸企业发展;实行商业与工业用电、用水同价政策。
积极培育和发展新的消费热点;大力促进节假日和会展消费;进一步促进银行卡使用;大力发展信用销售。
狠抓流通企业食品安全;加强市场监管,改善交易环境;加快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
加大财政资金投入,支持流通业发展。
(责任编辑:马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