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王珏实习生马林)女儿马丽(化名)与刘勇(化名)婚后无钱买房,向父亲借款75000元后,在南坪买下一套新房,不久后两人离婚,谁也不愿意承担这75000元的债务。多次讨要无果后,老父亲一纸诉状,将女儿和前女婿告上法庭,希望要回欠款和利息。
昨日,记者从南岸区法院获悉,经过审理后法院判决其女儿和前女婿两人在15日内归还所有欠款。对此,南岸区法院办案法官表示,不管是父女关系还是什么,公民间的借贷关系均受法律保护。此案中,老父亲的女儿女婿双方虽然已离婚,但这75000元属于婚前债务,同时两人在协议离婚时,并未约定该债务的归还问题,因此,该75000元仍然由双方共同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