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示例图 |
今天这名被告陈智是以抢劫罪被起诉的,他抢劫的对象是一条“大鳄”——以陶训为首扮假警察、专抢独自驾车的“富婆”的抢劫团伙。奇怪的是,陶训等人被抓后,供述的多起抢劫案件都没有接到女当事人的报案。
被抢后不敢报案
2008年6月中旬的一天晚上,陈智在五一广场的“新贵族”网吧上网,他在网上约了“文别”和另外两个兄弟帮他去讨债。
4人来到长沙市湖南动力机械厂小区24栋陶训的出租屋内,逼问陶训付剩余的车款和报酬。
陈智跟法官说:“我不能构成入户抢劫罪,我又没有拿刀,我是去讨债的。”事发后,陶训并没有向公安机关报案,不是因为损失小,而是陈智讨的债是见不得光的。事实上,陶训控制了一个抢劫团伙,常常在半夜打劫晚归的“富婆”。
扮警察专抢“富婆”
2008年4月25日,陶训打电话给益阳赫山区的陈智,要他从益阳租一台汽车来长沙,并许诺会给其车费和好处费。当晚9时,陈智租了一辆银灰色的五菱面包车赶到长沙市华夏路某大型休闲娱乐城。见面后,陶让其将车停在地下停车场,并告知陈智今晚要找人收账,会给他1000到2000元作为车费和报酬。
次日凌晨1时左右,陶训叫陈智等人驾驶租来的车,跟着一个驾驶白色轿车的独身女子至岳麓区师范大学附近。陶训确定这名女子停车后,便吩咐陈智等回了益阳,随后穿着假警服的3人慢慢接近该女子,然后实施抢劫后逃散。事后第三天,陶训来到益阳给了陈智500元,5月份又给了200元,称剩余的钱以后再给,陈多次讨债不到便上门抢劫。
法院认为,陈智纠集他人进入他人住宅后对被害人实施拳打、捆绑等暴力方式抢劫财物,其行为已经构成了抢劫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两万元。
陈智的落网也牵出了陶训这伙狂徒,他们经常装扮成假警察埋伏在一些娱乐场所附近,专门挑选单身驾车的“富婆”下手。目前,陶训等人已作另案处理,还在进一步审理当中。■记者 张颐佳 实习生 李少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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