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1月4日电 陈水扁二度收押,再度回到台北看守所,他的三位委任律师虽然到现在都还没有收到裁定书,不过5日可能就会正式向“高等法院”提出抗告。
据台湾东森新闻报道,陈水扁2008年12月30日凌晨再度进入台北看守所,律师团紧急协商,决定在连续假期过后立刻提起抗告。
12月31日,陈水扁的委任律师郑文龙表示,最快在2009年1月5日提出抗告。
根据“刑事诉讼法”,律师一定要在收到裁定书后5天内提出抗告,2008年12月29日开庭、30日陈水扁被收押,虽然12月31日是上班日,但遇到了1月1到4日连续假期,因此律师到目前为止都还没有收到裁定书。
虽然是律师第一次提出抗告,但根据了解,在抗告书当中,第一点就会狠批台北地院庭长会议的并案问题,直指蔡守训并案完全不符合公平正义,另外还会再拿相关法界人士的支持当左证,例如士林地院庭长洪英花及宜兰地院院长黄瑞华二人的论点。
另外,当然就是针对陈水扁被押的最终理由,包括逃亡、串供以及灭证之虞,第一,认为陈水扁是卸任台湾地区领导人,有随扈跟随绝对不可能逃亡;第二,关于扁家四大案早已起诉,因此也没有任何串供之虞可言;第三,则会以相关证据早就被查扣,灭证的项目更是无稽之谈。以这几点一一反驳。律师团希望这次的抗告不只要把陈水扁带回家,更要让他在宝徕好好度过农历新年。
(责任编辑:黄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