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广网杭州1月4日消息(记者陈瑜艳、通讯员俞欣)浙江省政府决定,从2009年起全面实施免费婚前医学检查。
浙江省规定,常住人口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享受免费婚前医学检查政策:在浙江省登记结婚的男女青年进行婚前医学检查,产生的相关经费由各级财政予以支付。
力争到2012年全省已婚育龄夫妇生殖健康和优生知识普及率达到80%以上;婚前医学检查率达到60%以上。
2008年,浙江省部分地市已经实行免费婚检,全省婚前卫生指导率达到32%,婚前医学检查率达到了19.09%,比2007年提高了8个多百分点。其中,舟山市达到80.49%,湖州市由2007年的13%提高到2008年的41.58%。同时,浙江省还加强了产前筛查、诊断和干预为主的二级预防措施,加强了以新生儿疾病筛查、诊断和治疗康复为主的三级预防措施,进一步健全了新生儿疾病筛查网络,全年总筛查新生儿58.9万人次,占全国总筛查数的六分之一,97.2%的婴儿出生后立即接受新生儿疾病筛查。到目前已发现苯丙酮尿症(PKU)患儿113例,甲状腺机能功能低下症(CH)患儿1963例,大多数患儿得到正规有效的治疗,最大限度地降低了由于PKU和CH带来的人口残疾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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