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十七大以来,中国各地各部门在党中央、国务院的坚强领导下,围绕农村改革发展大局,扎实深入推进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为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了重要保证。
2006年10月,《关于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意见》正式印发,这是中央对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第一次作出全面系统部署。
中共十七届三中全会召开后,中央纪委及时起草印发《关于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若干问题的意见》,召开全国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就贯彻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推进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作了进一步动员和部署。
中央纪委牵头建立由中央组织部、民政部、财政部、农业部等11个部委参加的中央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至今已连续召开六次联席会议。民政部、农业部、国土资源部、国家林业局分别成立由部领导亲自牵头、有关业务司局参加的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机构。
一些地方制定完善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议事规则,保障农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河北秦皇岛推行村务重要事项流程化管理、规范化运作。乡镇政务公开、村务公开在规范中不断前进,全国98%的村实行了财务公开制度,比较规范的村超过70%,1400多个县(市、区)编制村务公开目录。
从农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入手,各地各部门着力解决损害农民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据统计,2007年11月至2008年10月,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查处农村基层干部违纪违法案件29500件,查处违纪违法的农村基层干部30629名(含县处级734名),挽回经济损失4.18亿元。(记者 李亚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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