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房屋权属不转移不征契税 晨报讯(记者邢飞)为了帮助企业在经济“冬季”实现兼并重组,一项为期三年的契税优惠政策从今年起开始实施。财政部和国税总局下发通知,从今年元旦起,企业在股权转让、合并等领域涉及的土地、房屋权属,只要符合相关条件,免征契税。
两部门的契税优惠涉及企业股权转让、合并、出售以及注销、破产等多个方面。通知指出,两个或两个以上企业,依据法律规定、合同约定,合并改建为一个企业,对其合并后的企业承受原合并各方的土地、房屋权属,免征契税;在股权转让中,单位、个人承受企业股权,企业土地、房屋权属不发生转移,不征收契税。政策执行期限为2009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
此外,为了鼓励企业向现代企业实现转型,通知指出,非公司制企业,整体改建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或者有限责任公司整体改建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情况,对改建后的公司承受原企业土地、房屋权属,免征契税。
事实上,除了税收优惠,企业之间的并购交易将得到银行贷款的支持。近日,中国银监会发布《商业银行并购贷款风险管理指引》,允许符合条件的商业银行开办并购贷款业务,规范商业银行并购贷款经营行为。
业内专家昨天向《北京晨报》表示,企业土地、房屋的契税税率为房屋总值的3%,此次税收优惠必将减轻企业兼并重组成本。除了契税外,相关部门从去年年末来已经出台企业所得税、增值税等一系列税收优惠政策,相信随着这些税收优惠政策陆续实施,企业今年税收成本将大大减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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