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随着近日一起村干部贪污案的判决,在广西壮族自治区苍梧县,对普通村民原本比较“陌生”的检察院,如今就像在家门口。县检察院设立的“乡镇工作站”不仅受理村民举报,工作站也成为了检察院办案线索的“情报站”。
2008年5月21日,广西苍梧县检察院为了消除法律监督在广大农村的“盲区”,在人口较多、经济较发达、地域较集中的东安片(包括石桥、沙头、梨埠、六堡、木双五个镇)中心石桥镇设立驻片工作站(试点)。设立乡镇检察工作站,不增编人员、不超越检察职权。工作站设立固定的发布区,将工作站的职责、办公时间以及检务公开、信访须知等内容在固定地方向群众公开。另外,工作站办公的时间,刚好和镇的圩日相同,从而方便群众在赶集的时候,也能到工作站咨询和反映情况,寻求法律保护。
2008年8月,一位村民到工作站反映石桥镇湾岛村村委会主任童兴某、村委会副主任陈某和承建该村小学建筑工头童伯某有共同贪污公款的嫌疑,并提供了大量有价值的线索。工作站同志接到举报后,马上向院领导汇报。院党组从反贪局抽调精干人员对此案展开秘密初查,证实了群众反映的情况属实,在掌握了充分的证据后依法对上述三人进行立案侦查。近日,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检察机关指控的童兴某、陈某、童伯某共同贪污3万元情况属实,并分别作出有罪判决。
从“乡镇工作站”启动至今近7个月,工作人员共接访下访100余人次,受理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线索6件,其中涉农职务犯罪线索3件,从中立案侦查案件1件3人,受理立案监督线索2条,民事行政监督线索1条。同时,协助当地党委、政府排查化解矛盾纠纷8件。
蒙振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