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马志凯记者王巍)元旦前夕,省总工会向我省662名全国劳模发放了全国劳模“三金”(生活困难补助金、特殊困难帮扶资金、春节慰问金),向1955名省部级劳模发放了生活困难救济金,共发放资金1257万元。
据悉,为帮助生活困难劳模解决实际问题,2008年全国劳模“三金”增加了114万元,省部级劳模困难救济金增加了150万元。
和2007年相比,2008年全国劳模低收入补助线提高了250元,全国劳模春节慰问金由原来的每人500元提高到1000元,全国劳模遗属救助标准由原来2000元增加到了3000元;省部级劳模低收入补助标准,在职劳模提高了120元,退休劳模提高了110元,省部级农民劳模救助标准由1000元增加到了2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