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4日凌晨,公安人员在事发现场搜寻。1月3日16时30分许,潍坊市潍城区一废弃窑场发生一起非法加工烟花爆竹造成的重大爆炸事故。根据4日上午清理爆炸现场的最新统计结果,事故死亡人数已升至13人。新华社记者朱峥摄
这是爆炸现场损毁的面包车(1月4日摄)。 新华社记者朱峥摄
新华网济南1月5日电(记者王汝堂)山东省公安厅5日上午通报,在潍坊市潍城区非法制造烟花爆竹造成重大伤亡事故的犯罪嫌疑人凌希恩、劳兰英夫妇,以涉嫌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危险物资罪被依法刑事拘留。
山东省公安厅厅长曲植凡介绍,1月3日16时30分,潍坊市潍城区于河镇前王村外一废弃窑场发生爆炸。这个窑场位于潍坊市潍城区和寿光市交界处,现场非常闭塞。
经初步调查,这起事故是一起非法制造烟花爆竹造成重大人员伤亡事故的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凌希恩(男,45岁,阳信县河流镇凌家村村民)从2008年11月份开始,以作涂料仓库的名义租用当地村民王景东废弃窑场房屋,非法制造烟花爆竹,平时院门紧闭,不与外界沟通。今年1月3日发生爆炸时,现场人员共有16人,其中4男12女,全部系山东省阳信县人。经现场施救并进一步清理调查,有2人受伤获救,13人死亡,1人离开现场。
在5日上午召开的山东省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会议上,山东省决定,全省公安机关从即日起,对全省所有乡镇、村庄及城乡接合部,逐村逐户进行拉网式排查烟花爆竹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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