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发当日被告所用的凶器——“柯尔特”手枪。 |
□被告林炳松在法庭上受审。 |
与黑势力谈判遭威胁开枪杀人
巴黎华人枪击案凶手持假证入境被捕在沪受审 是否“防卫过当”成法庭辩论焦点
□晨报记者 罗剑华
当地时间2006年5月22日,地处法国巴黎十一区的一家名叫“红灯笼”的华人茶馆内,突然传出几声沉闷的枪响。紧接着,两名华裔男子从茶馆二楼跳窗而出,随即夺路而逃。巴黎警方闻讯赶到后,立即封锁了周边的街区,证实42岁的茶馆老板阿涛和他的帮手阿彪被人开枪击中。很快,当地华人社区开始流传,“红灯笼”血案的背后有地下赌场和涉黑势力的参与,该案件也一度成为巴黎华人社区治安状况的写照。
时隔两年,这起曾在巴黎引起轰动的华人枪击案,在上海有了最新进展。昨天上午,曾试图持假证件在沪入境的枪击案凶手林炳松被带入了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的刑事审判庭,由他的口中,当年的枪击案细节得以清晰地还原。
晨报通讯员 陈永良 供图
[血案起因]帮欠债同乡说理招惹黑势力
林炳松称,2006年5月20日(巴黎当地时间,下同),林炳松在家中招待温州同乡林存洪吃饭。席间,经常光顾当地华人茶馆的林炳松告诉对方,自己听到消息说,林存洪的弟弟在一家“红灯笼”茶馆的地下赌场内赌博,欠下了赌场1.3万欧元的赌债高利贷。
林炳松建议,让林存洪劝弟弟赶快收手,将赌债尽快还清以防不测。于是,两人当晚便带着酒意,一起来到“红灯笼”茶馆,向老板阿涛询问欠债细节。不料,阿涛以“这件事和你们无关”为由拒绝谈话,双方因此发生肢体冲突。期间,林炳松还砸碎了茶馆内的烟灰缸,最后双方不欢而散。
当晚,林炳松便开始接到威胁电话。对方称已查到了林炳松家人的住址,如果不对之前的过节有个交代,就要向其家人“动手”。这时,林炳松才意识到,茶馆老板阿涛其实是当地华人社区的黑势力成员,不但拥有枪支,还有同伙为其地下赌场的高利贷生意提供保护。
此后,林炳松和林存洪曾试图通过当地的华人游说对方,表示愿意“封几个红包,摆一桌酒”解决双方的过节,但阿涛并不愿就此作罢。
[被告自述]被对方持枪威胁被迫开枪
5月22日,阿涛约林炳松和林存洪谈判。林炳松为防万一,向他人借了一支“柯尔特”手枪和两颗弹夹,并于当日下午携枪与林存洪一起赴约。下午3时左右,林炳松和林存洪来到“红灯笼”。
进入茶馆后,他俩遭到阿涛和帮手阿彪的殴打,阿涛还取出一支双筒猎枪,威胁要当场杀死两人。迫不得已之下,林炳松从腰中拔出手枪,对准正准备射击的阿涛,警告他不要乱动。但对方非但没有停手,反而在装弹后开始向林炳松瞄准。林炳松无奈开枪,手持猎枪的阿涛中弹后退,阿彪见状试图上前抢夺林炳松的手枪,被他再次扣动扳机当场击中。事后,林炳松和林存洪从茶馆二楼的窗口跳下逃走,并将手枪丢弃。
经法国警方调查,枪击案中,阿涛因胸部中弹而死亡,阿彪也被子弹击伤肺部和心脏,造成重伤。案发后,林炳松一度潜逃至荷兰、意大利等国,后被迫借用假证件,向有关机构骗领了旅行证件。2007年2月2日,当他试图以“余宏炉”的身份回国内躲避时,在上海浦东机场被警方查获。
[法庭对峙]是否“防卫过当”成辩论焦点
在昨天的庭审中,控辩双方对林炳松持枪杀人的经过没有太多分歧,但在“枪手”是否构成故意杀人罪的问题上,公诉机关和辩护律师却有着明显的观点对峙。
公诉机关认为,在现有证据的前提下,可以认为林炳松是在与他人争执中受到威胁的情况下,持枪杀死一人、重伤一人,其行为可以视为是“正当防卫”。但由于其事先明知阿涛、阿彪等人具有黑势力的性质,但他们没有通过向巴黎警方报警的途径寻求公力救济,反而预备了枪支,试图用自力救济的方式亲临谈判。在这种情况下,其开枪自卫应当是“防卫过当”,所以应当在认定其“自首”、“正当防卫”的基础上,以故意杀人罪从轻宣判。
而辩护律师则指出,考虑到林炳松等在巴黎华人社区比较特殊的生活状态,其在受到当地黑势力胁迫时,不向警方报案的行为是可以理解的。事实上,林炳松和林存洪也曾努力通过中间人和阿涛等人和解,但遭到了对方的拒绝。事发当天,阿涛故意将两人骗到“红灯笼”,又故意关闭茶馆卷帘门,并动手殴打两人,还拿出枪支准备击发。在这样的环境下,林炳松在警告对方无效后开枪,完全符合我国《刑法》中“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的规定。因此,应当认为林炳松开枪符合“正当防卫”,而且不应承担刑事责任。
市一中院将根据庭审调查,对这起涉外枪击案择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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