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审计低保金使用和管理情况
人已经去世 还一直“领”低保金
■商报记者 郭富收
有的人已经死亡了,可一直还在“领”着低保金;明明不符合低保条件的家庭却在领取低保金,而一些真正符合低保条件的人员却拿不到钱。
昨日,省审计厅传来消息,去年,河南省审计机关对全省2007年度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以下简称低保金)的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
人已死亡仍在继续领取低保金
2007年,省委、省政府将农村低保工作列为为百姓办好的“十件实事”之一。根据省审计厅发布的审计公告,截至2007年年底,全省低保金收入5.6亿元,支出5.26亿元,当年结余3500多万元。所审的12个省辖市及3个扩权县(市),已享受低保待遇的人数为159.6万人,占农业人口的3.28%。
审计结果表明,有的地方还存在冒领低保金的现象。郑州、开封、濮阳、许昌、安阳、济源、永城等市的部分县区,因对低保对象动态管理不到位,未能及时、准确掌握低保对象家庭情况的变化,使已不符合低保条件的家庭仍在领取低保金。
比如,永城市4个乡镇,至审计时,不符合享受低保条件而继续享受低保待遇的还有351人;濮阳市的一个乡,6个低保对象已死亡但仍继续发放低保金2340元。
60万元低保金中途变了“姓”
根据审计结果,个别地方民政部门将低保资金用于其他民政事业,有60.19万元改变了低保资金的用途。
如平舆县民政局列支退伍军人补助支出1.44万元;新野县民政局2007年度在低保金中,列支贫困残疾人白内障医疗补助3万元、司法救助0.35万元,共计3.35万元;镇平县民政局在征得低保对象同意后,于2007年上半年由县农村社会养老办公室代扣全县18465位低保对象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55.4万元,为其办理社会养老保险,代扣标准为每人每月5元。
此次审计发现,财政、民政部门都有滞留低保金的现象。如南召县财政局2006年12月27日收到市财政预拨2007年低保资金227.8万元,县财政部门于2007年10月才陆续拨入县民政部门;洛阳市新安县有9个乡镇2007年的低保金23415元,至2008年7月7日仍滞留在账上。另外个别地区农村信用社兑付工作迟缓,也影响了低保金的及时发放。
非低保对象多领冒领资金已退回
对于此次审计发现的问题,各级审计机关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了处理,并向被审计单位提出了整改建议。民政、财政部门非常重视,积极整改,部分问题已经纠正,如濮阳市所属的乡镇、村非低保对象已将多领、冒领的资金退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