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违反入境条例的内地女子被带返警署调查。中新网转自香港媒体
据香港媒体报道,香港警方在油麻地破获具规模的卖淫集团,拘捕20名内地女子。该个由黑帮操控淫窟,不惜花重金共租用21间分租套房,作为宿舍或交易阳台,每次肉金约200元左右,专做熟客生意。由于警方4天前曾在该些单位“拉人”,将会引用色情场所条例申请封屋令。
负责这次行动为警方西九龙总区特别职务队探员,只出动12人,配合行动的尚有香港入境处7名人员,协助即时核实被捕各人身份。
行动中,警方扣查20名女子,年龄由18至39岁不等,她们分别持双程证或护照入境,涉嫌违反入境条例。若控罪成立将会被判收监。
被警方捣破的淫窟位于油麻地南京街,在该处两层楼分别租用共11间套房,作为卖淫女子的宿舍。另在对面马路另一座大厦再租用10间面积200呎的套房,作为交易阳台,所有套房皆有独立的卫生间,主要做熟客生意,偶会到街头兜客。
该集团生意旺盛时,连宿舍也用作为不道德交易场所。每次性交易由200元至220元不等,卖淫女子只能获一半肉金,其余为集团收益。该集团为防警方“放蛇”,在所有单位内安装闭路电视系统监察,但却不作录影。
警方早前接获线报,得悉该集团运作约一个月,于是展开调查,4天前便在上述单位拘捕男主持及拉客的“职员”,前者判监4个月,后者则罚款5000元。被捕女子因违反入境条例,也判监6个星期。
警方成功拉人后,幕后主脑错误估计探员不会再跟进。事实却相反,警方仍然密切关注该集团动向,并与入境处部署这次联合行动。5日下午探员掩至相关单位拍门入内调查,过程顺利并未遇到反抗。经入境处人员查阅证件后,所有女子疑违反入境条例被捕。
出租单位作卖淫场所,若警方成功检控相关人士入罪,当该单位第二次再被成功“放蛇”,警方便可依色情场所条例向法庭申请封屋令,使该单位在3个月内不能出租或放售。
有知情者称,这类单位多为品流复杂的旧式大厦,放盘没有人承接,放租租金也不会“理想”,但卖淫集团却往往肯多付2至3倍租金,作为营业场所,利诱业主放租。
有法律界人士指出,业主出租单位作卖淫场所,表面可讹称并不知情,但相关单位接二连三出事,警方便有理由怀疑他“涉嫌协助经营不道德场所”而遭检控,若罪成有机会被判监,业主“得不偿失”。 (来源:中新网)
(责任编辑:孟德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