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水下文化遗产公约》正式生效
本报讯 (记者 尔 丰) 1月2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宣布,《保护水下文化遗产公约》在获得生效所需的20个缔约国数目后,于1月2日正式生效。
水下文化遗产是指至少一百年来,周期性地或连续地、部分或全部位于水下的具有文化、历史或考古价值的所有人类生存的遗迹。
教科文组织大会于2001年11月通过的《保护水下文化遗产公约》旨在更为有效地保护水下文化遗产,控制日益增多的劫掠和毁坏水下文化遗产的活动。
这个公约主要包括四个要点:第一,签约国有义务保护水下文化遗产;第二,这些文化遗产应优先保留在原来的位置,即水底;第三,禁止以商业为目的进行开发活动;第四,各国之间加强合作,增强人们对水下考古的了解,向民众强调水下遗产的重要性。
教科文组织总干事松浦晃一郎表示,公约的通过是文化遗产保护方面的一个重要进展。公约对教科文组织制定的相关规范措施起到了重要的补充作用。它为保护水下文化遗产提供了法律依据,有助于遏制日益猖獗的水下文物走私。
教科文组织表示,水下隐藏着丰富的文化遗产,其中以古老沉船残骸为主,全世界大约散落着300万艘以上未被发现的沉船。
作为人类共同遗产的一部分,水下文化遗产面临的威胁与日俱增。随着勘探技术的迅猛发展,深入海底越来越便利,海底沉船残骸或水下遗址中发现的物品的利用与交易成为一项相当常见而且利润丰厚的活动。海洋考古遗址被掠夺,在很多情况下造成珍贵的科学和文化材料的损失甚至毁坏。
1999年,一家私人打捞公司从南中国海的古代沉船“泰兴号”上打捞出30多万件瓷器,在德国的斯图加特拍卖。这艘沉船已遭毁坏,所载的精美货物散落在世界各地。打捞者根本不在乎这艘沉船的遗存是历史上最大海难之一的见证这一事实。当时沉船载大约有1500多人,全部随船沉入深海,比“泰坦尼克号”沉没时罹难人数还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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