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向城乡低保对象发放1.5亿元节日慰问金
新华网南京1月6日电(记者邓华宁)记者从江苏省民政厅获悉,2009年元旦、春节来临之际,为让广大困难群众与全省人民一道度过欢乐、祥和的节日,江苏省政府专门安排1.5亿元专项资金,对全省174万城乡低保对象按照每人100元标准实行适度普惠性的节日慰问补助。
与往年相比,2009年“两节”期间困难群众节日慰问做法呈现出两大新特点:一是慰问范围由城市低保对象扩大到城乡低保对象,二是慰问形式由按户补助改进为按人补助。有条件的地区可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扩大慰问范围,提高补助标准。此举充分体现了江苏省委省政府“普惠、共享”的民生工作理念。节日慰问补助资金将在1月25日前发放到困难群众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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