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杨傲多 临近农历年尾,农民工工资支付再次成为大家关注的焦点,各地有关部门纷纷采取各种措施保障农民工工资的支付。
据悉,为有效规范农民工工资支付行为,天津市建委近日下发通知,要求从2009年1月1日起,房地产开发项目开工前需将工程款总价17%的款项作为农民工工资专项资金,由建设单位储存于指定的银行账户直接支付农民工工资。
济南市建委近日也下发通知,要求在全市建立四级清欠网络,确保农民工能拿到工钱,并通报了5家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企业。
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济南市层层建立工作责任制,即建立市级、区级(办事处)、建筑业企业及分公司(项目部)四级清欠工作组织网络。明确责任分工和责任人,全面落实各项监控措施,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理拖欠农民工工资突发性事件,做到专人负责、申诉有门、处理及时、客观公正。
另据了解,受金融危机影响,2008年10月厦门星星公司法定代表人负债外逃,欠下约5亿元债务,3000多名工人工资被拖欠。当地海沧区法院通过多方联动,顺利执结拖欠工人工资款、经济补偿金2400余万元。
目前,星星公司已提出破产重整申请,债务清偿、企业重组重整工作正有序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