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1月6日讯 记者李松 黄洁实习生徐伟伦今天上午,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对外公布了《关于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的指导意见》。今后北京市行政区域内各类企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招用北京市农村就业困难人员,签订一年及以上劳动合同且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的,可申请享受岗位补贴每人每年3000元。
此外,北京市农村劳动力依法开办个体工商户或自主、合伙创办小企业可以申请除国家限制行业以外的小额担保贷款,贷款期限最长为2年。申请小额担保贷款从事财政贴息微利项目的将给予全额贴息。自主、合伙创办小企业申请小额担保贷款一次安置北京市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农村劳动力、大学毕业生、复转军人3人以上的将给予50%的贴息,一次安置20人以上的给予全额贴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