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执行拘留,张某拒不配合本组图片 本报记者 张鹏飞 摄
张某被拘后,打电话让家人还钱
■新闻背景
2008年11月19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政法委员会书记周永康,在全国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电视电话会议上强调,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和胡锦涛总书记的重要指示精神,组织开展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2008年11月末起,全国各级法院集中开展清理执行积案活动。
本报讯(记者 吕金辉) 集中清理积案的号角已经吹响,昨天,公主岭市人民法院的执行人员再次行动,5个“老赖”被拘。
镜头一
眼看要拘留 借电话让亲友筹钱
张某和丈夫李某在公主岭市繁华路段经营一家具商店,3年前,他们雇佣尹某在店里干木工活,后来尹某与老板发生纠纷。尹某表示,2007年八、九月份,他本该拿到2600元工资,张某夫妇支付1000元后,给了他一张1600元的欠据,后来多次催要被拒。尹某将张某夫妇告上法庭。2008年5月19日,法院判决,被告李某、张某共同偿还尹某工资1600元,判决生效之后立即给付。然而,半年过去了,张某夫妇就是不给钱。法院多次做工作,张某夫妇也不理会。
昨日13时许,6辆警车来到张某的家具店门前,办案人员向张某宣读了拘留决定,其仍不予理会,法警强行将其拉上车,张某大喊大叫,阻挠执法。看到人群中有审理该案的王法官,她抬脚狠狠向其腹部踢去,最后5名执法人员才将其制伏。
警车拉着她来到拘留所,看到对她作出拘留15天的处罚,张某顿时平静下来。
记者:你家开着家具店,为啥欠工人这么点工资不给啊?
张某:谁说我没给,就是欠条没收回来。
记者:既然是这样,你可以上诉啊。
张某:就1600块钱,犯不上。
记者:那就因为1600块钱,被拘留15天,犯得上吗?
听了这话,张某想了一下,向记者借手机,给亲友拨了两个电话,让对方尽快筹措2700元钱(包括1600元欠款,100元诉讼费、执行费及1000元罚款)。
镜头二
离婚后
不给女儿抚养费
公主岭市李某2008年4月28日与丈夫离婚,女儿被判给前夫抚养,公主岭市人民法院判决她每年支付抚养费1800元,半年付一次。此外,李某居住在婚姻期间两人共同住房,按照照顾女方权益的原则,住宅归李某所有,但要在判决生效后10日内给付其前夫1.5万元分割款。李某一直未依法给付。
昨天下午,执法人员在李的工作单位找到她,宣布对其拘留的决定。到拘留所后,李某眼含着泪。一办案人员表示,女儿的抚养费一个月才150元,少买件衣服都能让孩子宽绰宽绰,当母亲的怎么能这么不负责任呢!
镜头三
“没钱,爱咋咋的”
57岁的康某是公主岭市农民,几年前他从一个人手中购买了价值2000元的煤,还出了有自己签名的欠条,但一直不还。
昨天下午,执法人员再次来到他家,书记员张铁军耐心劝说。没想到,康某来了倔脾气:“把我抓走吧,不给我戴手铐我还不走呢。”在拘留所里,康某对记者说:“这笔账是我签字不假,但是我已转给别人了,所以我不能还。没钱,爱咋咋的。”
镜头四
欠1.56万元迟迟不还
公主岭市的杨某,2005年与吕某存在买卖合同纠纷,依法判决后,杨某应偿还吕某1.56万元货款,可其迟迟不还。
昨天下午,执法人员再次来到他家,杨某独自在家,执法人员宣读拘留决定后,杨某锁上门上了警车。
镜头五
欠外地厂家
近5万元货款
胡某在公主岭市开了一家配件商店,他欠下江苏一家轴承厂近5万元货款,厂家多次催要未果,起诉到法院。然而判决生效了,胡某仍不还。昨天,胡某被司法拘留15天。
记者从公主岭市人民法院获悉,近期还将开展清理积案的集中行动。“如果司法拘留后被执行人仍拒绝履行,我们将以其涉嫌拘执罪移交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公主岭市人民法院副院长贾志国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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