骗术起底:花钱做假的驾驶证和身份证,住址注明是机关单位,自称是相关领导有关系,然后和你套近乎,以帮找工作为由诈骗钱财。
广西新闻网-当代生活报讯(记者卢荻通讯员李芝缈)一个骗子仅凭着假驾驶证和假身份证,冒充公安部门领导,以帮忙找工作为由,连续骗了3个人近1.5万元。
昨日,犯罪嫌疑人谭某涉嫌招摇撞骗罪被南宁警方执行逮捕。
2008年4月的一天,在南宁某地产公司做二手房销售的林某正在公司上班,有一个男子来问有关二手房的信息。该男子自称叫冯远(化名),是自治区公安厅的领导。此后,冯远常来询问房子的事情。一来二往,两人渐渐熟络起来。
有一天,冯远神秘兮兮地问林某想不想换工作,“南宁在招考公务员,我可以帮忙把你招入警察队伍,只要给我9000元劳务费就行”。
冯远怕林某不相信,还给林某看了他驾驶证上的住址:南宁市七星路130号人民政府机关一宿舍10栋。林某见是机关宿舍就相信了,5个月里交了6600元给冯远。
林某给钱后,一直等着冯远给自己安排工作,但一直没有任何下文。林某起了疑心,就去公安厅核实冯远的身份。林某问门卫,门卫说没有这个人。但是林某没有最后核实,一直将信将疑。
梁某在江南区开有一家杂货店,儿子毕业后一直没有找到合适的工作。2008年10月的一天,冯远来到梁某的店里聊天。梁某说孩子毕业了难找工作。冯远一听来了兴趣,就说他是自治区公安厅五处的处级干部,说可以通过关系帮梁某儿子做监狱警察,不过找工作各种费用最少要给2000元,信以为真的梁某当场就给了冯远2000元。
过了几天,冯远又来到梁某的店面,说帮梁某的儿子找工作,领导要2.5万元。梁某和家人商量后没同意,冯远又以各种理由要了800元。又过一个星期左右,冯远打电话给梁某说要3000元交服装费,梁某又把2700元交给了冯远。冯远满口答应在11月底就有结果。就这样,梁某前后给了冯远5500元。
梁某说,冯远曾给她看过他的驾驶证和身份证,两证显示的地址均是:南宁市七星路130号人民政府机关一宿舍10栋。
梁某把钱给冯远后,其老公觉得很可疑,就打电话向自治区公安厅求证,才知道梁某被骗了。随后,梁某报了案。
2008年11月25日,冯远被抓获归案。经审讯,冯远真名谭某,是一名无业人员。他也根本不住在七星路130号人民政府机关一宿舍10栋。
12月19日下午,又有一个叫吴某的受害者前来报案,让其上当受骗的也是谭某。原来,2008年4月,吴某还在南宁某地产公司做二手房销售时认识了谭某。谭某利用骗林某的方式诈骗了吴某2600元。
据谭某交代,他的驾驶证和身份证是花了80元钱叫别人帮做的,是假证。
作者:卢荻 李芝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