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7月20日中午,从事金银首饰推销业务的戴某良乘坐公共汽车途经海榆西线公路(海南海口市)乐东县九所镇龙栖湾路段时,遭遇抢劫,三名男子将其一个放有现金4万6千元、成品黄金1047克、白银约1万克的旅行包抢走后逃跑。
9月15日,7名犯罪嫌疑人全部被抓捕归案。近日,犯罪嫌疑人戴某来、吴某凯、马某超、罗某通、罗某仲、吉某夏因涉嫌抢劫罪,罗某传因涉嫌包庇罪,被依法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携带1047克黄金、1万克白银及4万6千元现金公交车上遭抢 2008年7月20日中午12时10分许,从事金银首饰推销业务的戴某良乘坐一辆从乐东黄流至三亚崖城的公共汽车途经海榆西线公路九所镇龙栖湾路段时,遭到车上的三名男子持一把西瓜刀抢走其携带的一个旅行包(内有现金4万6千元、成品黄金1047克、白银约1万克),当受害人戴某良下车追赶时,又被其中一名歹徒持刀砍中左手掌一刀,随后三名男子很快逃离现场。
案件发生后,引起海南省公安厅、乐东县委县政府、县委政法委和县公安局党委的高度重视,省长助理、公安厅长贾东军作出批示,要求迅速破案,及时公布破案结果,挽回影响。贾厅长明确批示五处督办此案和支持该案侦破工作。根据贾厅长的批示精神,省公安厅对该案进行挂牌督办,并指派五处张波副处长带领督导组进驻乐东,专门督导该案的侦破工作。
乐东县委书记吴井光、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林山亲自主持召开专案组会议,对该案的侦破工作做出部署;县公安局迅速成立专案组,抽调精干力量,从刑侦、边防部门和派出所抽调13名民警为成员的强有力专案组。专案组在省公安厅督导组的指导下,驻扎乐东县外区,坚持案件不破,专案不撤,全力以赴对该案展开侦破工作。
悬赏3万元奖励征集破案线索
在各部门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多警种联动,采取各种有力措施和手段对案件展开侦查,全面排查涉案人员,先后排查重点人员4000多人,张贴《悬赏通告》1800余份,并在大众媒体上发布《悬赏通告》,承诺对提供线索破获此案的人员给予3万元奖励。
9月2日,专案组获取一条线索:有人曾预谋对受害人实施抢劫。这一线索引起了专案组的高度重视。专案组夜以继日地反复核对线索,查明了借车预谋作案的外号叫“老五”(经查明,“老五”叫吴某凯,福建人)的嫌疑人,此人与马某超(乐东县九所镇人)、吉某夏(乐东县九所镇人)、罗某传(住乐东县利国镇老市场附近)联系密切,均有重大作案嫌疑。
9月8日晚上,专案组锁定了吴某凯等4人为犯罪嫌疑人,并部署追捕工作,9月9日,犯罪嫌疑人马某超、吉某夏、罗某传、罗某通、吴某凯分别在海口、三亚、乐东和福建省落网。
经突审,吴某凯交待了戴某来(福建人)系该案的组织者和策划者。经专案组侦查分析,戴某来已逃往浙江省,乐东警方随即派人北上浙江对其追捕。9月11日上午9时许,戴某来在浙江省义乌市落网。
9月15日下午,深知无路可逃、惶惶不可终日的罗某仲(乐东县九所镇人)到乐东县公安局投案自首。与此同时,专案组缴获、扣押赃款赃物、作案手机一批。
抢劫早有预谋 一人策划4人作案
经警方侦查证实,2008年3、4月份,戴某来召集吴某凯,预谋对受害人戴某良进行抢劫,并告知吴某凯有关戴某良的活动规律,吴某凯便召集马某超预谋作案,马某超又召集同村青年罗某通、罗某仲、吉某夏参与预谋作案。7月20日上午10时许,受害人戴某良从黄流乘坐一辆开往三亚崖城的公共汽车,被马某超、罗某通、罗某仲、吉某夏等人骑一辆摩托车尾随,跟踪一段路程后,超车先到海榆西线公路九所中学路段等候。当戴某良乘坐的中巴车来到此处时,马某超、罗某通、罗某仲3人登上该车。待车行驶至九所镇龙栖湾路段时,其3人便对戴某良实施抢劫。作案得逞后下车,戴某良追下该车时,被马某超持西瓜刀砍伤左手掌。然后,吉某夏骑摩托车前来将其3人接应逃离现场。
案发后,犯罪嫌疑人吴某凯告诉罗某传这一犯罪事实,但罗某传仍然送吴某凯到三亚藏匿,还帮吴某凯讨回销售赃物欠款8500元,将8500元汇给吴某凯,并告知吴某凯公安机关办理该案的动态,在看到公安机关张贴该案的《悬赏通告》后,也未向公安机关报告。
目前,犯罪嫌疑人戴某来、吴某凯、马某超、罗某通、罗某仲、吉某夏因涉嫌抢劫罪,罗某传因涉嫌包庇罪,均已被依法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记者汪德芬通讯员陈炜森)
(责任编辑:马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