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出台扶持中医药发展政策门诊代煎中药将纳入医保报销
本报讯(记者 贾晓宏)门诊煎药费、辨证论治费和处方调剂费、中药配方颗粒有望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
北京昨天发布促进首都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意见,针对长期制约中医药发展的共性问题,提出今后在基本医疗保险报销目录中将逐步增加中医诊疗项目和中药(含医疗机构中药制剂)品种。
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有关负责人表示,目前他们正在制定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配套文件,预计门诊煎药费、辨证论治费和处方调剂费、中药配方颗粒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的配套文件将在一季度制定完毕。同时也将研究制定门诊发生的医保起付线以上的针灸治疗费用以及列入基本医疗保险报销目录的传统中药饮片费用报销的优惠政策。
此外,“发展意见”还提出,适当调整中医特色诊疗项目的收费标准。建立对政府举办的中医医疗机构实行中医特色服务年度绩效考核制度,考核合格的中医医疗机构人员基本工资、国家规定范围内津贴由财政全额拨款。鼓励将名老中医验方开发为医疗机构中药制剂,简化制剂申报程序、加快审批。经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医疗机构中药制剂可以在技术协作、对口支援的医疗机构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共同使用。建立对中医药工作的奖励、激励制度,市级和国家级老中医药专家完成一期传承任务,市政府给予6万至10万元奖励。建立师承教育与临床医学专业学位挂钩制度,继承人可获授医学专业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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